大案迷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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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婚外情破案1(2/2)

    冉丹横竖死了,即使不报告。早晚也会有人发现的。

    经过短暂的判断,贾天决定逃出去。

    幸亏公寓里家家紧门闭户,谁也没有碰见。

    2

    翌日中午十时,快递员送东西来,按了几次蜂音器也没有回答,试着推了一下门,门开了,朝里边窥视,首先看到了狗的尸体,觉得奇怪,提心吊胆地再朝里边看,发现了冉丹的尸体。害怕之余,他拿出手机报了警。

    接到报警,南山市刑侦支队队长田春达带着部下来到案发现场。

    刑警开始了对现场的检查。死因是勒颈窒息而死;使用的凶器被认为是绳索。尸体生前没有性-交,死后也没有粗暴的痕迹。推定凶手和死者熟悉,故而颇为顺利地进入室内。看不出有过抵抗,好像是趁被害者不注意,突然把绳子缠在她脖子上勒死的。

    尸体还没有僵硬,推定死后经过12~15小时。

    认定被害者的狗是同一时间被杀,检查狗的尸体时,发现牙齿里咬着一点纤维断片,当然这断片被取出鉴定保存。如果它是犯人衣服上的,那是犯人遗留下的有力物证。

    “主人遇难时,勇敢地冲向犯人,而被杀的吧。”

    负责现场指挥的田春达警官把视线转向惨不忍睹、像婴儿一般的狗的躯体,为了挽救主人,拼命殉职了的齐娃娃,揪下了凶手的重大遗留材料,这是为了报答主人用生命换来的物证。

    令人不解的是被害者穿着室内的便衣,隔壁的房间里,没有使用过的迹像,衣着不凌乱,也找不到抵抗的形迹。

    “犯人也许对被害者十分熟悉吧。尽管室内没有接待的痕迹。”

    郝东和安义两名刑警,悄悄地交换着意见。

    “会不会是行凶后整理过了呢?”田春达插了一句。

    这完全可能。如果留下和被害者共同吃喝的痕迹,就可以特定为熟人了。

    “已表明是相当熟的熟人啊,所以,才能进入这个内室,可以充分设想为事后整理过的。”向海洋刑警说。“要进入这座公寓,首先要按大门上的按钮,请住在大门边的人打开大门,接着必须通过居室的二重门,才能进到房里。这些门犯人都轻而易举地通过了。”

    除了现场狗咬下来的纤维以外,犯人没有留下任何痕迹。

    但是,从同一公寓的一位主妇那里,探听到了有力情况:“大约晚上十点钟,我有事外出时,和一个男人在大门口擦肩而过。这个人以前我见到过,他手里经常拿着垃圾袋,从501号房间出来,我在倒垃圾时见到过。”

    这是一份有力的情报。探听到达份情报的孟晓春刑警,咬住情报不放手。

    “请你把那个男人的特点尽量详细地说一下。”

    “三十五左右,不胖不瘦,中等身材,好像是工薪阶层的,就这些了,没有什么特点,如果见了就认识。”

    “有没有戴眼镜、黑痣什么的显著标志?”

    “没有戴眼镜。黑痣倒没注意,啊,啊,曾在超级市场见到过。”

    “超级市场?哪儿的超级市场?”

    “就是那个拐角的对面。”

    ‘这么说是为被害者,啊,不,是为501号房里的人买东西去了?”

    “啊,这就不知道了,买狗食什么的,大概是吧。”

    孟晓春刑警很细心,连买了什么都要仔细问到。

    “别的还买了些什么呢?”

    “什么都有啊,牛肉,蔬荣,水果什么的还记得,火腿和咖啡好像都是上等的货。”

    以上的调查已经够详细了。不过光是买东西还不能推定是犯人。总之,又倒垃圾又去买东西,关系不异常倒可以肯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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