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夜后,田春达家被一片静寂所包围,风吹起时,还能清楚听见寂寞枝叶的婆娑声响透窗而来。田春达闭起眼睛,仔细检视那张深烙在脑海里的照片,伸手端起杯子,让温热茶水滑过舌面,然后睁开眼,第四次阅读调查报告。
桌上的塑胶袋是他向鉴定室借来的东西,里面是马根被扣押的数码相机。相机机身是银色外壳,轻得单手便能拿稳。田春达不时拿起相机试按快门,在电池电量耗尽前,就算一直按快门也无妨,反正不会有底片用光的问题。观景窗旁有个小小的镁光灯,在这种昏暗的地方拍照时,会自动闪光。当然,没有最近普及的单眼相机的镁光灯那么亮,但已足够拍照了。
在这么做之时,田春达想到了一件事。如果那个能顺利进行,不就能用这台数码相机制造不在场证明了吗?
光凭想象还不够,必须前往现场实地确认才行。
3
田春达带着部下前往马根的拍照地点“万汇百货”。
现在已过营业时间,四周几乎没什么人。
“就请你扮演嫌犯吧!你站在橱窗前,摆出与马根相同的姿势。”田春达吩咐郝东。
幸运的是,橱窗内摆饰与一周前完全相同。郝东刑警依言移动到田春达指定的位置。田春达依照马根拍摄的角度,用马根的相机连续按了好几次快门,然后交给一旁携带笔记本电脑的技术人员,立刻以传输线将影像传至电脑中。没多久,笔记本电脑荧幕上便出现了刚才田春达拍摄的照片。
接着,技术人员调出储存在电脑里的照片——那张由马根的未婚妻所拍的照片——并列在旁。
“田队长,你真厉害,这两张照片简直一模一样。”技术人员说。
三人的脸凑近荧幕,比对两张照片,除了人物以外,确实没有任何差异。
“田队,你认为凶手在这张照片上动了什么手脚?”郝东刑警问。
“很简单,篡改橱窗里的电子钟显示的数字。”田春达从口袋里取出某样东西道。
“但铁卷门已经放下,我们没办法进店内。”
“所以只要从外面做点改变就可以了。”
“怎么做?”
“用这个。”田春达让两人看自己手上的东西,那是一卷黑色胶带,“电子钟显示的数字不同于一般的印刷字,是由许多短直线组合起来,所以才会有棱有角。换句话说,只要在3的左侧加上两条短直线,就会变成8。”
“但就像刚才说的,电子钟在这片玻璃的另一边,不是吗?”
“所以才要在橱窗外侧贴上胶带。”
从数码相机的角度看过去,在玻璃上的适当位置贴上胶带,让它刚好与电子钟显示的数字重叠。马根那家伙大概是在半夜三点做的这件事,拍完照后,立刻开车到东京。这里的改装作业则由他的未婚妻独自通宵进行。”
“原来马根是利用这种手法,将三点拍摄的照片伪装成在八点拍的。”
“对了,我做了一张马根犯罪的时间表,你们看看。”田春达向两人摊开事先写好的便条纸。
10日晚上十点与钢琴调音师一起拍摄照片一。
11日凌晨三点在电子钟上动手脚,伪装成上午八点,拍摄照片二。
11日上午八点杀害叔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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