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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六十七章马翠芝案一审之二(2/2)

    “原告马翠芝和马大华是否有过不正当男女关系?”刘大权发问道。

    “有过,打小就是在一起长大的邻居。两人经常在一起鬼混。好在秋之是个宽宏大量的人。从不与他们计较,但他们两人就得寸进尺。”马楼儿郑重地回答。

    “原告马翠芝,你对证人所说的话是什么意见?”郭庭长的语气仍然是那么随和。

    “爹说的是实话。但这都不怪我,我当初就不同意和秋之结婚。我和马大华是一个村子的。我们从小就在一起,我爱的是马大华。但爹硬是把我们拆散,把顾秋之招作上门女婿。爹所做的这一切根本不是为了我的幸福,而是为了他传宗接代。说白了,爹就是把我当成了传宗接代的工具。”马翠芝激动地说。

    “难道马大华不能传宗接代吗”郭亚萍插了一句。

    “我和顾秋之结婚之前,就与马大华有两三年的男女关系。但我没有怀孕,我们都到医院查了一下,是马大华不能生育。”马翠芝答道。

    “双方结合证人证言说一下辩论意见?”郭亚萍的一句话,把法庭审理推进到了下一个阶段即法庭辩论阶段。

    “从法庭庭审情况来看,我方与被告顾秋之没有夫妻感情。被告证人也承认当初是买卖婚姻。马楼儿招这个上门女婿的目的是传宗接代,而没有考虑到儿女的幸福。故此,双方符合离婚条件,请求法庭依法判决准予离婚。”钱眼开道。

    “三万元彩礼不能认定为买卖婚姻。给付彩礼是农村风俗习惯。双方已生育子女,被告坚决不同意离婚。请求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刘大权也道。

    郭亚萍在小刘发言完毕后,顿了顿,然后朗声宣判道:“本院认为,双方结婚后,已生育一名子女,尽管原告有出轨行为,但被告不予追究,说明原、被告之间夫妻感情尚未破裂。建议原告与被告多加沟通,为了维护稳定的家庭秩序,判决如下:

    不准予马翠芝与顾秋之离婚。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本判决十五日内上诉于云溪市中级人民法院。

    闭庭。”郭亚萍敲响了法槌。

    “爹呀,你就放过我吧!当初是你答应我,只要我为你生个孙子,你就答应我与秋之离婚,你现在人心不足,又要我和秋之生第二个孙子。你这不是乱加筹码,强人所难嘛。再说了,我现在虽然怀了孕,但也不一定生下来的就是个男孩啊。”马翠芝离开了法庭,对马楼儿甩下了脸子。

    “这我知道,乖女儿,等生下来再说嘛,你这么急着离婚干嘛?你也要理解爹!我们马氏家族,已经三代单传了,你让我这一代仍然单传吗?我死了以后怎么和你爷爷、太爷爷交代?再说,我咨询过你表姨夫,人家是个大律师。他说我们符合生育二胎的条件。我也找过算命先生算过了,这胎肯定是个男孩。”马楼儿说着说着,眼流了下来:“要是你两个哥哥在,我和你妈哪能受这么多罪!你也不应受这个罪咧。你也看到了,村上那些和我们有仇的人都骂我们断子绝孙啊!你叫爹咋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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