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上述的一切都没有逃过那双阴鸷的眼睛。这双眼睛的主人就是护林员周旺旺!
林志夫妇走后,他悄悄地走上去看了看那个婴儿,眼睛闭着,满脸青紫。但无论是嘴、眼睛和鼻子,都像极了自己,或者说都像极了刚才的那个男人。
而那个女的,也就是这个婴儿的母亲,他可以断定那就是张巧巧——自己朝思暮想的恋人。
这个世界上真是无奇不有啊。他只知道自己父亲的拜把子兄弟林子庆长子林志和自己长得很像,别人都说他们像一对双胞胎。当然只有他们和他们的父母内心知道,他们是毫无血缘关系的两个人。没想到啊没想到,这个世界上还有第三个和自己一模一样的人。而这个人居然抢走了他的巧巧!
他真想上去抱住自己的巧巧,大哭一场,倾诉一下自己的心声。但他忍住了。他要悄悄的跟上去看看这个横刀夺爱的人到底是谁。
他一看这孩子没有任何声息。就又放到了林志母亲的坟上。他悄悄的尾随着巧巧夫妇,一路的向山下走。
可是他越走越发现情况不对,这不就是向自己叔叔林子庆家去的路嘛,因为这条路他太熟悉了。他现在刚刚上任,正准备再过几天到他的这个叔叔家去感谢一下叔叔林子庆的恩情。难不成刚才那个男人就是林子庆的长子林志?
哎呀,还真是林志,因为他又尾随前面的那个男人走了十多分钟,亲眼看到巧巧进了林子庆的家门。
他终于明白的一切,一股无名的怒火冲上了心头,是林志夺走了他心爱的巧巧,夺走了他的幸福和一切。
现在哪怕是三岁孩子的智商,他也能够想明白。是林志欺骗了巧巧。夺走了他心爱之人!
但他也不好去明抢,那样如果闹出了事,暴露了自己的身份就得不偿失了。
他只好悄悄的退了回来。寻找机会再把真相告诉巧巧吧。他发誓一定要把巧巧夺回到自己的身边。
但当他回到林志母亲坟头旁边的时候,他又惊呆了,孩子不见了!
糟了,刚才忘了把孩子掩埋起来。莫不是让野狗给叼走了?但他认真的看了看,在孩子位置的旁边也没有发现任何野狗的痕迹呀。
再说了,野狗即便把孩子叼走了,那个外套也应该还在呀。现在是一点痕迹都没有。只能说明这孩子是被人抱走了。
那谁会去抱走一个坟头上死婴?他拍了一下自己的脑袋,自己为了干好盗墓贼这一行是故意装傻,现在因为装的时间长了,是不是变成了真的傻子了?那孩子肯定是活过来了,不然的话谁会把他抱走呢。
当然对于他们那个犯罪团伙的一整套谍报系统来说,要想查清这个问题也不是很难的事。确实也很快就把这个事情查了个水落石出。
但最后到底要不要把孩子抢回来倒成个难题。一是在当时的条件下,无法判断这是不是周旺旺的孩子。再个是,即便是周旺旺的孩子,根据组织的规定,一九六七年以后出生的孩子就不能再进入地下了。因为这个孩子一旦进入地下,最后的结果有可能是保不住脑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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