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个律师打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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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五章钱眼开(2/2)
    “那又怎样?我那个案子有什么问题吗?”阿蛮不屑地问。

    “你丢了一个被告,导致现在无法执行,不过现在我并没有提醒刘翠兰。这件事我想你可得心里有数一点。”钱眼开语气更加阴冷。

    “我也想跟你说一声,那是当天开庭前提前半小时委托我的。我已经来不及为她追加被告了。”阿蛮的声音里充满了恼怒。

    “我的李大主任。我记得《民事诉讼法》上追加被告的时间是法庭辩论终结前吧。开庭前半小时足够追加被告的了!”钱眼开冷哼了一声。

    “姓钱的,你这是在威胁我吗?你爱咋整咋整!”阿蛮猛地将《处理决定书》砸在钱眼开的脸上!

    “你,你走着瞧吧!你就等着刘翠兰投诉你吧!”钱眼开愣愣地望着阿蛮离去的背影,恨恨地大声喊叫着。

    上班的第一天,小刘找到阿蛮,告诉阿蛮云滨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二审裁定书已经寄给郭子美了。从小刘欢喜的表情上看,阿蛮已基本猜到了结果,但还是问了一句:“裁定结果呢?”

    “裁定由临海县人民法院立案受理。云滨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我国民事法律所规定的案由主要是侵权、合同、无因管理和不当得利等几大类,雇佣劳务伤害纠纷只是侵权法律关系所包含的一类情形,应该适用可以由侵权行为地法院管辖的规定。”小刘兴奋地说。

    “后生可畏啊!说明你分析是对的!”阿蛮向小刘竖了竖大拇指:“那你现在就抽个时间去到县法院立案庭把诉讼费交了,积极准备开庭吧!“

    “好的,我现在就去!”小刘说完,就蹦蹦跳跳地离开阿蛮的办公室。

    各位亲爱的读者,可不要小看立案工作,一个案件如果过不了这一关,下面的审理就无从谈起了。在当时的九十年代在某些地方立案难曾经是个令人头疼的难题。因为根据当时的民事诉讼制度,当时诉讼立案实行的是立案审查制。当然,根据现行民事诉讼制度,我们现在实行的是立案登记制,比起过去的立案审查制要进步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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