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个律师打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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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张江南案的庭审(2/2)
    被告:原告所诉没有任何事实和法律依据,我不同意离婚。

    审判员;根据原被告双方的意见,本案的争议焦点是原告起诉的离婚诉求是否符合我国婚姻法关于离婚条件的规定。本案应否判决准予原,被告之间离婚。原被告双方对本庭归纳的争议焦点是否有异议?

    双方:无异议

    审判员:请原告围绕本案的争议焦点举证。

    原告的代理人阿蛮举出了被告的医院检查报告单。但被告的代理人认为该证据不能证明原告诉求符合离婚的法定条件。

    审判员依照法律规定对双方进行了调解。但由于双方意见差距太大,无法调解成功。

    审判员:鉴于双方无法在本院主持下调解成功。本院认为,原告所举证据无法证明其诉求具有法律依据。故本院判决如下,不准原被告双方离婚。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次日起15日内向云宾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上诉的具体程序和交费事项依照判决书上的具体规定执行。闭庭!

    这种当庭判决效率高,但却给阿蛮带来了麻烦。那个所谓表哥的脸立马由晴转阴,拉长了起来:“李律师,你看这事整的。我们都是花了律师费的,怎么还会输呢?要是早知道输,我们还不如不花这个钱了。我们花了这些钱,不是打了水漂了吗?”

    旁边站着的张江南的母亲更是不停地唠叨着:“这可是我们卖了五亩地麦子的钱……唉,要是早知道,就不花这个冤枉钱了……”

    “哎呀,我说你们都有完没完呐?人家李律师已经为我们尽力了,还能叫人家怎么办呢?”张江南一听父母说这些话,恨不得找个地缝钻下去。

    阿蛮拽了拽张江南的胳膊说:“哎,年龄大了,他们什么也不懂。我也不会和他们计较的。小张,等接到判决书,你就上诉吧。看看中院什么意见。”

    “哎,好的,不好意思了,李律师。”张江南握了握阿蛮的手,就领着父母和阿蛮分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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