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云书的第一个目标,是躲藏在灌木丛中的六眼兔。
这种兔子喜欢捡食掉落在地上的浆果,经过前几天的观察,徐云书明确知道,它是白狼的主要食物。
当它们吃饱喝足,自灌木丛底离开时,就是最佳的捕猎时机,因为那时六眼兔的戒备心最低。
模仿着白狼的捕猎姿势,徐云书匍匐前进,悄悄抵达伏击位置。
拥有六只血红眼睛的兔子突然直起躯干,鼻翼猛嗅,之后迅速逃离。
森林里的风向稍显杂乱,前一刻还是下风口的位置,下一秒就成了上风口。
徐云书并不气恼,他告诫自己要更有耐心,急躁只会让时间白白浪费。
风向,时机,速度缺一不可。
徐云书又发现一只猎物,捡食浆果的六眼兔正警觉竖起耳朵,飞快咀嚼。
他站在原地没动,静静等待兔子饱餐完毕,贸然出击只会再次狩猎失败。
当六眼兔摄食的频率明显降低时,徐云书开始行动。
他用毛发静静感受风的方向,伏低身体,顺着微风乱流开辟的唯一通道兜兜转转,谨慎避开地面的枯枝,悄然靠近。
效果绝佳。
六眼兔仍旧警觉,却并未逃离。
最后一颗浆果入腹,六眼兔离开灌木丛底,向森林深处跳去。
时机已至!
徐云书四足发力,向六眼兔猛扑过去!
六眼兔浑身激灵,身躯扭转逃离,却已晚了一步,徐云书扑击已至,前爪勾住兔子躯干,锋利牙齿狠狠咬在它身上!
他生怕猎物逃走,翻来覆去的咬合,直到这只六眼兔不再挣扎,方才松口,让兔子尸体掉落在地上。
将气息喘匀,吐掉满嘴的兔毛,徐云书开始总结教训。
他的捕猎技巧还是太生疏,见过是一回事,实际做起来是另一回事。
如果第一口就咬在六眼兔的脖颈或动脉上,猎物就不会挣扎得如此剧烈。
今晚还很漫长,不能浪费体力。
用尖牙撕咬开六眼兔的皮毛,新鲜血肉暴露出来。
在人的感官里,生血肉不那么令人舒服,但在狼的世界,新鲜血肉意味着营养和美味。
徐云书犹豫片刻,低头撕咬吞咽。
正式附体前的七天梦境,让他已经适应了狼的审美。
随着新鲜食物入腹,微弱热流自口腔和食道涌入全身,徐云书察觉到自己强壮了,虽然只有微不足道的部分,但效果确实存在。
本能并未欺骗他,捕食的确能逐渐增强实力。
接下来就是真正的狩猎时刻。
徐云书不断狩猎,精进着捕食技巧,实力不断增长。
自然生活的独角白狼的确有增强实力的本能,但绝不会如此有目的性的杀戮。
野兽本能只会驱使它们饱餐之后择地休息,等待下一次腹中空虚。
所以它们的增强速度很慢。
徐云书不同,他的目的非常明确,当他发现进食猎物的心脏和肌肉效率最高时,就彻底舍弃了其余部分。
他要争取在饱腹之前,最大化强壮己身。
这一晚的狩猎,让白狼的躯体相较之前有明显变化,毛发更加油亮,视觉听觉增强,体型增大整整一圈,浑身充斥着爆炸的肌肉力量,除了六眼兔外,他的狩猎食谱变得范围更广泛。
徐云书的野兽直觉提醒他,他在食物链的等级提升了。
譬如此时,他狩猎到一只黑尾狐。
不知是否因为黑尾狐也是捕食动物的缘故,这种狐狸心脏提供的增强实力效果,比六眼兔要高许多倍。
徐云书察觉到捕猎一只黑尾狐的效率更高时,就彻底看不上六眼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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