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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32章 判案(3)
        被告席上,田小娥浑浑噩噩的,一双眼睛里满是迷惑的光。

    不是要给自己定罪吗?

    为何自己的父亲倒霉了?

    等等,那个人人仰望的参座,给父亲定的罪是啥来着?

    田小娥努力思索,可惜,她一个大字不识的村妇,竟然悲哀地连这些都理解不了。

    可她唯独明白一点。

    那个为了十两银子将她卖了的父亲,那个一手将她推入火坑的父亲,正在被惩罚。

    不知为何,再看四周,田小娥赫然发现,竟有一种天高海阔的舒畅感。

    仅仅是一个判决,可所引起的风波是无穷无尽的。

    “参座,参座,老朽有话说。”

    围观的人中冲出来一个老头,颇有气急败坏之相。

    而看到这个老者,人们的议论更甚尘嚣。

    这老者乃临清城的名人,无人不识,更和左梦庚是旧识。

    见他不顾卫兵的阻拦都要说话,左梦庚笑道:“孔夫子有何高见?”

    这老者,正是引发了临清半球实验的孔相如。

    虽然当初这个实验让孔相如惨败,但老头也因为这件事被人们记住了。而且老头很诚朴,知错能改,从那以后对科学知识产生了巨大的兴趣,甚至还加入了张金海他们的兴趣班。

    可今日在这里见到了左梦庚的判决,孔相如还是接受不了。

    “参座,圣人有云,不待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钻穴隙相窥,逾墙相从,则父母国人皆贱之。这田狗子虽为品德底下,然其为人父母,指命婚事,正当其所。参座如此判决,岂不是有违孝道?”

    人群里的声音陡然拔高了一截,显然认同的居然还不少。

    其中的大多数,都是为人父母者。

    这些人之所以支持孔相如的话,究其根本就是,他们赫然发现,一旦左梦庚的判决生效,那岂不是意味着他们将来在子女面前的权威性将会彻底消失。

    子女可以因婚事违逆他们,那么将来是不是可以因别的事而致乾坤倒转?

    左梦庚今天坐在这里,显然功课是无比踏实的。

    他呵呵笑着问道:“老夫子学问精深,试问,亚圣言五不孝,所为何者?”

    听到左梦庚要讨教学问,孔相如来了精神,立刻摇头晃脑地背诵起来。

    “世俗所谓不孝者五:惰其四肢,不顾父母之养,一不孝也;博弈好饮酒,不顾父母之养,二不孝也;好货财,私妻子,不顾父母之养,三不孝也;从耳目之欲,以为父母戮,四不孝也;好勇斗狠,以危父母,五不孝也。”

    他所讲的“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出自《孟子·滕文公下》,而此时背诵的文章,则出自《孟子·离娄下》。

    在这篇文章中,孟子讲述了为人子女不孝的五个例证。

    四肢懒惰,不顾父母的生活,这是一不孝;喜欢赌博喝酒,不顾父母的生活,是二不孝;贪图钱财,偏爱老婆孩子,不顾父母的生活,是三不孝;放纵于寻欢作乐,使父母蒙受羞辱,是四不孝;逞勇好斗,连累父母,是五不孝。

    左梦庚图穷匕见,突然问道:“请教孔夫子,这五不孝中,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可在其列?”

    “呃……”

    孔相如傻眼了,周围许多学问大家也傻眼了。

    孝乃儒家思想的精华和核心所在,古往今来深入研究的人大有所在。

    关于婚姻大事,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更是人人皆知,以至于成为当今之世的标准。

    结果左梦庚一番运作,人们猛然发现,原来这个人人认定的标准,竟然不在圣人规范的五不孝之中。

    也就是说,不遵守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并非不孝。

    孔相如也算是有些急智。

    “参座,倘若如此,父母含辛茹苦将子女抚养长大,子女却只顾自身幸福,长此以往,岂非家族破碎、亲情沦丧?”

    他提到了一个现实的问题。

    倘若从今以后人人都不遵守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那岂不是等于父母失去了对于子女的权威?

    届时子女不将父母放在眼中,那么亲情破裂也就不远了。

    这带来的影响可是非常恐怖的。

    左梦庚又有准备,目视众人,尽量提高了音量。

    “父母家长身负抚养之责,对于子女拥有养育之恩,父母之恩重比泰山,不容轻忽。而且婚姻大事,亦不是男女个人行为,而是两个家族的联系。因此无论何时,婚姻大事当中,父母都是主导者。今日之判例,惩处的只是不顾子女幸福,利用子女谋财的不义之举。同时也请各位父母好好考量,莫要操办婚姻大事时,忽略了子女的幸福和感受。”

    这话一出来,所有人都不禁欢颜,纷纷鼓噪叫好。

    身为父母者,理解了其中的告诫。

    莫要以一己之私,枉顾子女幸福,从而毁了子女的人生。

    而身为子女者,也得到了鼓舞。对于事关终生的婚姻大事,从今以后也可以勇敢表达想法。

    遇到了违背心愿的父母之命,也敢于进行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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