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咨询师工作伦理守则之一;心理咨询师与来访者在咨询过程中或咨询关系结束的三年内,应极力避免与来访者和其家庭成员发生双重关系,多重关系。尤其是恋爱、暧昧、性等亲密关系。
即便在三年后如果发生此类关系,也要在上级督导师的监督下仔细考察该关系的性质,确保此关系不存在任何剥削、控制和利用的可能性,同时要有明确可被查证的书面记录。
所谓双重关系这是指咨询师与寻求专业服务者之间除心理咨询或治疗关系之外,还存在或发展出其他具有利益和情感联结等特点的人际关系状况。
所以,咨询师也不得为亲人、朋友、同学、同事等与其产生社会关系的人做咨询。
换句话说,咨询师和来访者出了咨询室,两人最好就是连招呼都不打的陌生人,不能存在任何利益和情感联结。
心理咨询师工作原则;中立、节制、匿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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