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遇和沈屹舟五年多没有见面,两人都已经不再是少年,他们褪下年少的校服,现在都已经长成了男人的成熟模样。
不仅仅是容貌体型这类的外貌变化,许多内在的东西也在流过的五年里沉积下来。
江遇冷冷扫了一眼沈屹舟,道:“再多问一句你就端碗去院子吃。”
沈屹舟嘿嘿一笑,道:“以前在附中追你的女孩能从三楼排到操场,还没见你这么维护哪个女孩子,哦,男孩子也没有。”
而且也没听说江遇有什么妹妹这样的亲戚。
沈屹舟原本以为江遇是注孤生体质,没想到注孤生的竟是他自己。
沈屹舟夹了一口江遇做的小炒肉,赞赏地点了点头,“你这厨艺不减当年啊。唉,以前我们乐队还在的时候多好啊,酒吧老板给钱都爽快,哪像现在抠抠搜搜的,要不是和老板这么多年情谊,我早跳对面新开那家酒吧去唱歌了。”
“其他三人这几年都陆陆续续去外地读书的读书,打工的打工。除了你成了大明星,你还记得曹志吧,以前我们的鼓手,现在也进了你那圈子。”有吃也堵不住沈屹舟的嘴,整个就一哔哔机转世。
说起曹志这个人,江遇还真有点印象。
之前有几部热播的电视剧插曲都是曹志作曲,那几部插曲都大受好评,李哥和江遇说过两次。因为和曹志认识几年,所以江遇便记住了这事。
曹志现在在圈子里也算是小有名气了。
不过江遇有些意外曹志现在的成就,毕竟曹志其实音感很一般,要说他们之间最有音乐天赋的,还是沈屹舟。
江遇问道:“那你这几年就一直在酒吧当驻唱?”
沈屹舟愣了一下,但又很快笑起来,道:“是啊,这不是缺钱嘛。”
沈屹舟在江遇家很不客气地吃完三大碗饭,然后伸长两腿靠在椅子上伸了个懒腰。
江遇倒是没怎么吃,因为他知道林花诺在楼上应该也吃不下什么饭,不如等过会儿沈屹舟离开了他再重新做一份。
沈屹舟轻轻拍了拍自己撑得微微鼓起的肚皮,突然问道:“大明星,你下一部电影什么时候拍?缺不缺作曲啊,你看我怎么样?”
江遇看了沈屹舟一眼,道:“这不是我可以决定的事。”
已经算是一种婉拒了。
沈屹舟自然也听出来了,指尖都微微发颤,但脸上的笑容依旧,“那好吧,那我先回家了,记得帮我和楼上的妹妹打个招呼哦。”
沈屹舟走得也干脆,勾起吉他盒的背带,走去玄关换鞋便出去了。
江遇觉得沈屹舟有些奇怪,但也没想太多。
以前江遇在酒吧兼职当驻唱,同样当驻唱的还有沈屹舟和其他三个人,沈屹舟性子最活跃,而且组织能力很强,便说五个人组一个乐队。
一开始江遇没打算同意,直到酒吧老板说组乐队这方法可行,如果效果好,可以给他们多加工资。
那时候江遇缺钱,他的学费要钱,江外婆的病也要钱,所以涨工资对他来说是无法拒绝的条件。
组好乐队以后,沈屹舟自然而然地就成为了队长兼主唱。
沈屹舟花在乐队的时间和心思比在他的学习上还多。
那时候江遇就觉得沈屹舟以后会前途无量,超乎常人的音感和创作能力,可以说是老天爷在给他喂饭吃了。
李哥巧合下挖掘江遇的那一天,沈屹舟正好不知什么原因缺席,否则那一次被挖走的可能不止是江遇,还有沈屹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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