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果当我和护士大姐委婉的表示说,自己有心想要学习一下法律知识的时候,她竟然一脸鄙夷的说,“现在才来看宪法是不是有点儿晚了?”
我强忍下心里的暴脾气,陪着笑说,“学习法律知识,做一个守法的好公民是任何时间都不晚的……”
也许是她被我的“真诚”所打动了吧,最后那个护士大姐还真帮我买回来了一本红色的宪法册子,随后我就很正式的第一页的空白处写上了以下这段话。
“我不知道该怎么称呼你,因为我从内心无法接受你是另一个我,就像你应该也不想接受我是另一个你一样。但是你的出现既已成事实,我也不想抱怨太多……虽然你我现在心里想的最多的都是该如何将对方除掉,可是我们却不得不共享一副身体,因此保护这副身体就是你我共同的责任。如果这副身体受到任何形式上的伤害,那这其中的风险可就是我们要一起共同均担的。如果你有幸看到了这本书,那么请你仔细阅读上面的内容,并且务必将其记牢,你的其他行为我暂且管不着,可是但凡是上面写明的违法乱纪的行为,你一件都不能做干,毕竟你也不想再次清醒的时候,却发现自己已经身陷囹圄了吧?”
写完这段后我的心里真不是个滋味儿,明明这身体是自己的,可小爷我却还要和那个家伙好说好商量,这都是什么事儿啊?!
之后我就把那本宪法的小册子郑重其事的揣在了身上,虽然我也不希望那家伙再跑出来一次,可是不怕一万就怕万一啊。
做完了这些事儿后,我突然发现自己再无其他事情可做了,一整天都只能瞪着眼睛看向窗外……心想着虽然我现在还没有被关进监狱,可是这种失去自由的感觉也差不太多了。
即便现在的我已经很惨了,可是我却还在惦记着那几个被解救出来的孩子,还有菜园子下埋的那个小小的婴尸……不知道这些可怜的孩子还有没有机会找到他们的亲生父母了。
两天后,我迎来了两个意想不到的访客,竟然就是那两个为我作证的小男孩!他们是在警察的陪同下过来的,虽然他们看我的眼神多少有些恐惧,可是我在其中看到更多的竟然是崇拜之情。
毕竟我现在在警方的眼中是个“极度危险的犯罪嫌疑人”,如果不是在这两孩子的强烈要求下,他们是不会带他们来探病的。
我当时为了鼓励他们,就用那只唯一可以活动的左手摸了摸他们脑袋说,“这几天过的怎么样?”
其中一个男孩一脸兴奋的说,“我们这几天吃的可好了。”
我听了心中莫名一酸,这两孩子都是八、九岁的样子,如果是在自己亲生父母的身边一定正是倍受疼爱的年纪,可他们现在却因为吃了点儿好吃的就高兴成这样儿……真不知道他们之前到底过的是什么日子。
“那天你好厉害……我长大了也要像你一样打坏人!”这时另一个男孩突然信誓旦旦的说道。
我一听脸上顿时变的有些尴尬,忙说,“叔叔的脑子坏掉了,所以不记那天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你们当时不害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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