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左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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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归晋知蓥(成公三年)
    -----国家利益重于个人恩怨 【原文】

    晋人归楚公子谷臣与连尹襄老之尸于楚①,以求知蓥②。于是 l饩涨 五x矣③,故楚人许之。

    王送知 ,曰:“子其怨我乎?”对曰:“二国治戎(4),臣不才, 不胜其任,以为俘馘⑤。执事不以 鼓(6),使归即7)君之惠也。 臣好。二国有好,臣不与及(10),其谁敢德?”王日:“子归,何以报我?” 对曰:“臣不任受怨(11),君亦不任受德,无怨无德,不知所报。”王 曰:“虽然,必告不谷。”对曰:“以君之灵,累臣得归骨于晋,寡 君之以为戮,死且不朽。若从君之惠而免之,以赐君之外臣首(12) 首其请于寡君而以戮于宗(13),死且不朽。若不获命(14),而使嗣宗 职(15),次及于事,而帅偏师以修封疆(16),虽遇执事,其弗敢违。其竭力致死(17),无有二心,以尽臣礼,所以报也。”王曰:“晋未可与争。”重为之礼而归之。

    【注释】 ①归;送还。公子谷臣:楚庄王的儿子。连尹襄老:连尹是官名,襄老 是人名。②求:索取。知蓥(zhi ytpg);l饩漯漱i子,在泌之战中被楚 国俘虏。③于是:在这个时候。佐中军;担任中军副帅。(4)治戎:治兵,演习军队。这里的意思是交战。⑤馘(gu0):割下敌方战死者的左耳(用来报功)。这里与“俘”连用,指俘虏。(6) 鼓:取血涂鼓,意思是处死。①即戮(lu):接受杀戮。(8)惩:戒,克制。忿:怨恨。 (9)宥(y0u);宽恕,原谅。(10)与及:参与其中,相干。(11)任:担当 (12)外臣:外邦之臣。臣子对别国君主称外臣。(13)宗:宗庙。 (14)不获命:没有获得国君允许杀戮的命令。(15)宗职:祖宗世袭的职位。 (16)偏师:副帅、副将所属的军队,非主力军队。(17)致死:献出生命。

    【译文】  晋国人想把楚国公子谷臣和连尹襄老的尸体归还给楚国,用来换回知蓥。这时l饩漱>无可</strong>奈何之中不得不罢手。知蓥的防守几乎达到了最佳境界,无懈可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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