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者,通伦理者也(1)
——文艺是一种工具
【原文】凡音者,生于人心者也。乐者,通伦理者也(2)。是故知声而不知音者,禽兽是也。知音而不知乐者,众庶是也。唯君子为能知乐。
是故审声以指引,审音以知乐,审乐以知道政,而治道备矣(3)。是故不知声者,不可与言音。不知音者,不可与言乐。知乐则几于礼矣(4)。礼乐皆得,谓只有德,德者,得也。
是故乐只隆,非极音也(5)。食飨之礼(6),非致味也(7)。清庙之瑟(8),朱弦而疏远(9),一倡而三叹(10),大飨之礼,尚玄酒而俎腥鱼(12),大羹不和(13),有遗味者矣。是故先王之制礼乐也,非以极口腹耳目之欲也,将以教民平好恶(14),而反人道之正也。 【注释]
(1)本节选自《乐记.乐本》。(2)伦理:事物的条理。(3)治道:治国的方法。(4)几:接近。(5)极:达到顶点。(6)食飨(sixiang):古代合祭祖先的礼仪。(7)致:达到极点。(8)清庙:宗庙。(9)朱弦:朱红色熟丝作的弦,发音沉浊。疏:疏朗。越:瑟底部的孔。(10)倡:同“唱”。(11)遗:遗弃。(12)尚:崇尚。玄酒:水。上古祭祀时用水。(13)大羹:祭祀时用的肉汁。不和:不调味。(14)平:节制。
【译文】
一切音乐都产生于人的内心。乐与事物的伦理相同。所以,只懂得声音不懂得音乐的,是禽兽。只懂得音乐而不懂得乐理的,是普通百姓。只有君子才懂得乐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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