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记

首页
字体:
上 章 目 录 下 页
子柳之母死
    子柳之母死(1)

    ——君子不取不义之财

    【原文】子柳之母死(2)。子硕请具③。子柳曰:“何以哉?”子硕曰:“请粥庶弟子母(4)。”子柳曰:“如之何其粥人子母(5),以葬其母也?不可。”即葬。子硕欲以赙布之余具祭器(6)。子柳曰:“不可。吾闻之也:君子不家于丧(7),请班诸兄弟之贫者(8)。”

    【注释】

    ①本节选自《檀弓》上。②子柳:鲁国人。③子硕(shi):子柳的弟弟。具;备办。这里指备办丧葬的器用。(4)粥(yu):同“鬻”,卖 庶弟:父亲的妾所生的年幼的儿子。⑤如之何:怎么。其:语气助词,没有实义。(6)赙(fu)布:送给丧家助葬的钱帛。(7)家:意思是充作 家用。(8)班:分发。诸:之于,给……。之:代同,指剩下的钱帛。

    【译文】


本章未完,请翻开下方下一章继续阅读
上 章 目 录 下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