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之所以治乱者三,杀戮刑罚,不足用也。国之所以安危者四,城郭险阻,不足守也。国之所以富贫者五,轻税租,薄赋敛,不足恃也。治国有三本,而安国有四固,而富国有五事。五事,五经也。 【译文】
国家之所以治或乱,取决于三个条件,只有杀戮刑罚是不够用的。国家之所以安或危,取决于四个条件,只靠城郭险阻是不能固守的。国家之所以贫或富,取决于五个条件,只用轻收租税、薄取赋敛的办法是靠不住的。这就是说,治理国家有“三本”,安定国家有“四固”,而富国则有“五事”——这五事乃是五项纲领性措施。
<strong>三本</strong>君之所审者三:一曰:德不当其位;二曰:功不当其禄;三曰:能不当其官。此三本者,治乱之原也。故国有德义未明於朝者,则不可加於尊位;功力未见於国者,则不可授与重禄;临事不信於民者,则不可使任大官。故德厚而位卑者,谓之过;德薄而位尊者,谓之失。宁过於君子,而毋失於小人。过於君子,其为怨浅;失於小人,其为祸深。是故,国有德义未明於朝而处尊位者,则良臣不进;有功力未见於国而有重禄者,则劳臣不劝;有临事不信於民而任大官者,则材臣不用。三本者审,则下不敢求;三本者不审,则邪臣上通,而便辟制威。如此,则明塞於上,而治壅於下,正道捐弃,而邪事日长。三本者审,则便辟无威於国,道涂无行禽,疏远无蔽狱,孤寡无隐治。故曰:刑省治寡,朝不合众。 【译文】
君主需要审查的问题有三个:一是大臣的品德与地位不相称,二是大臣的功劳与俸禄不相称,三是大臣的能力与官职不相称。这三个根本问题是国家治乱的根源。所以。在一个国家里,对于德义没有显著于朝廷的人,不可授予尊高的爵位;对于功业没有表现于全国的人,不可给予优厚的俸禄;对于主事没有取信于人民的人,就不能让他做大官。所以德行深厚而授爵低微,叫作“有过”;德行浅薄而授爵尊高,叫作“有失”。宁可有过于君子,而不可有失于小人。因为,有过于君子,带来的怨恨浅;有失于小人,带来的祸乱深。因此,在一个国家里,如果有德义不显于朝廷而身居高位的人,贤良的大臣就得不到进用;如果有功劳不著于全国而享有重禄的人,勤奋的大臣就得不到鼓励;如果有主事并未取信于人民而做了大官的人,有才能的大臣就不会出力。只有把这三个根本问题审查清楚了,臣下才不敢妄求官禄。如果对这三个根本问题不加审查,奸臣就会与君主接近,君侧小臣就会专权。这样,在上面君主耳目闭塞,在下面政令不通,正道被抛弃,坏事就要一天天地多起来。而若审查好这三个根本问题,君主左右那些受宠的小臣就不会专权,道路上看不到在押的犯人,与官方疏远的人们不受冤狱之害,孤寡无亲的人们,也都没有不白之冤了。这就叫作:刑罚减少,政务精简,甚至朝廷都无需召集群臣议事了。 <strong>四固</strong>君之所慎者四:一曰:大德不至仁,不可以授国柄。二曰:见贤不能让,不可与尊位。三曰:罚避亲贵,不可使主兵。四曰:不好本事,不务地利,而轻赋敛,不可与都邑。此四务者,安危之本也。故曰:卿相不得众,国之危也;大臣不和同,国之危也;兵主不足畏,国之危也;民不怀其产,国之危也。故大德至仁,则操国得众;见贤能让,则大臣和同;罚不避亲贵,则威行於邻敌;好本事,务地利,重赋敛,则民怀其产。 【译文】
君主要谨慎对待的问题有四个:一是对于提倡道德而不真正做到仁的人,不可以授予国家大权;二是对于见到贤能而不让的人,不可以授予尊高爵位;三是对于掌握刑罚而躲避亲贵的人,不可以让他统帅军队;四是对于那种不重视农业,不注重地利,而轻易课取赋税的人,不可以让他做都邑的官。这四条巩固国家的原则是国家安危的根本。应该说,卿相得不到众人拥护,是国家的危险;大臣不协力同心,是国家的危险;军中统帅不足以令人畏惧,是国家的危险;人民不怀恋自己的田产,是国家的危险。因此,只有提倡道德而能真正做到仁,才可以胜任国事而众人拥护;只有见到贤能就进行推让,才能使大臣们协力同心;只有掌握刑罚不避亲贵,才能够威震邻敌;只有重视农业、注重地利,而不轻易课税,才能使人民怀恋自己的田产。 <strong>五事</strong>君之所务者五:一曰:山泽不救於火,草木不植成,国之贫也。二曰:沟渎不遂於隘,鄣水不安其藏,国之贫也。三曰:桑麻不植於野,五谷不宜其地,国之贫也。四曰:六畜不育於家,瓜瓠荤菜百果不备具,国之贫也。五曰:工事竞於刻镂,女事繁於文章,国之贫也。故曰:山泽救於火,草木植成,国之富也;沟渎遂於隘,鄣水安其藏,国之富也;桑麻植於野,五谷宜其地,国之富也;六畜育於家,瓜瓠荤菜百果备具,国之富也;工事无刻镂,女事无文章,国之富也。 【译文】
君主必须注意解决的问题有五个:一是山泽不能防止火灾,草木不能繁殖成长,国家就会贫穷;二是沟渠不能全线通畅,堤坝中的水漫溢成灾,国家就会贫穷,国家就会贫穷;是田野不发展桑麻,五谷种植没有因地制宜,国家就会贫穷;四是农家不养六畜,蔬菜瓜果不齐备,国家就会贫穷;’五是工匠追逐刻木楼金,女红也广求采花文饰,国家就会贫穷。这就是说,山泽能够防止火灾,草木繁殖成长,国家就会富足;使沟渠全线通畅,堤坝中的水没有漫溢,国家就会富足;田野发展桑麻,五谷种植能因地制宜,国家就会富足;农家饲养六畜,蔬菜瓜果能齐备,国家就会富足;工匠不进行刻木楼金,女红也不求文采花饰,国家就会富足。 <strong>首宪</strong>分国以为五乡,乡为之师;分乡以为五州,州为之长;分州以为十里,里为之尉;分里以为十游,游为之宗。十家为什,五家为伍,什伍皆有长焉。筑障塞匿,一道路,博出入,审闾閈,慎管键,管藏于里尉。置闾有司,以时开闭。闾有司观出入者,以复于里尉。凡出入不时,衣服不中,圈属群徒,不顺於常者,闾有司见之,复无时。若在长家子弟、臣妾、属役、宾客,则里尉以谯于游宗,游宗以谯于什伍,什伍以谯于长家,谯敬而勿复。一再则宥,三则不赦。凡孝悌忠信、贤良俊材,若在长家子弟、臣妾、属役、宾客,则什伍以复于游宗,游宗以复于里尉,里尉以复于州长,州长以计于乡师,乡师以着于士师。凡过党,其在家属,及于长家;其在长家,及于什伍之长;其在什伍之长,及于游宗;其在游宗,及于里尉;其在里尉,及于州长;其在州长,及于乡师;其在乡师,及于士师。三月一复,六月一计,十二月一着。凡上贤不过等,使能不兼官,罚有罪不独及,赏有功不专与。 【译文】
把都城地区分为五个乡,乡设乡师。把乡分为五个州,州设州长。把州分成十个里,里设里尉。把里分为十个游,游设游宗。十家为一什,五家为一伍;什和伍都设什长和伍长。要修筑围墙,堵塞缺口,只定一条进出的道路,只设一个进出的门户。要细心看管里门,注意关锁,钥匙由里尉掌管。任命“间有司”,按时开闭里门。间有司要负责观察出入的人们,向里尉报告情况。凡是进出不遵守时间,穿戴不合时宜,家眷亲属及其他人中有行迹异常的,间有司发现,就随时上报。如果问题出在本里家长的子弟、臣妄、属役和宾客身上,那么,里尉要训斥游宗,游宗要训斥什、伍长,什、伍长要训斥家长。只给训斥和警告而不必上报,初犯、再犯可以宽恕,第三次就不赦免了。凡发现孝悌、忠信、贤良和优秀人材,如果出在本里家长的子弟、臣妄、仆役和宾客,那么,就要逐级由什、伍长上报游宗,游宗上报里尉,里尉上报州长,州长再汇总上报于乡师,乡师最后登记举报到士师那里去。凡责罚与犯罪有牵连的人,问题出在家属的,应连带及于家长;出在家长的,应连带及什、伍长;出在什、伍长的,连带游宗;出在游宗的,连带里尉;出在里尉的,连带州长;出在州长的,连带乡师;出在乡师的,也要连带于士师。每年三个月一上报,六个月一汇总,十二个月来一次登记举报。凡推举贤才都不可越级,使用能臣都不可兼职;惩罚有罪,不独罚犯罪者自身;赏赐有功,不专给立功者本人。
孟春之朝,君自听朝,论爵赏、校官,终五日。季冬之夕,君自听朝,论罚罪、刑杀,亦终五日。正月之朔,百吏在朝,君乃出令,布宪于国。五乡之师、五属大夫,皆受宪于太史。大朝之日,五乡之师、五属大夫,皆身习宪于君前。太史既布宪,入籍于太府,宪籍分于君前。五乡之师出朝,遂于乡官,致于乡属,及于游宗,皆受宪。宪既布,乃反致令焉,然後敢就舍;宪未布,令未致,不敢就舍;就舍,谓之留令,罪死不赦。五属大夫,皆以行车朝,出朝不敢就舍,遂行。至都之日,遂於庙,致属吏,皆受宪。宪既布,乃发使者致令,以布宪之日,蚤晏之时。宪既布,使者以发,然後敢就舍;宪未布,使者未发,不敢就舍;就舍,谓之留令,罪死不赦。宪既布,有不行宪者,谓之不从令,罪死不赦。考宪而有不合于太府之籍者,侈曰,不足曰亏令,罪死不赦。首宪既布,然後可以布宪。 【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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