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书

首页
字体:
上 章 目 录 下 页
律历志第一下
    统母(1)  (1)统母:历法标目之一。它是推算日月躔离的原则。本志标目有统母、纪母、五步、统术、纪术、岁木、世经等七项。《三统历谱》以统和纪为基本、统是推算门月的躔离,纪是推算五星的见伏。统和纪又各有母、术之别,母是讲立法的原则,术是讲推算的方法。故有统母、纪母、统术、纪术的名称。  日法八十一。元始黄钟初九自乘、一龠之数,得日法(1)。  (1)日法:一日八十一分,为《三统历》之本母。《三统历》一个朔望月为日。  闰法十九,因为章岁。合天地终数,得闰法(1)。  (1)闰法:《三统历》以十九年为一章。即冬至和朔旦连续两次同日相合的周期。一回归年为日,十九年为235月,每年十二个月,十九年则是:235=19×12+7。就是在十九年中要安排七个闰月,才能使月份与季节保持相对固定的关系。因此,一章也是闰月设置的周期。  统法千五百三十九。以闰法乘日法,得统法。  元法四千六百一十七。参(三)统法,得元法。  会数四十七。参(三)天九,两地十,得会数。  章月二百三十五。五位乘会数,得章月。  月法二千三百九十二。推大衍象,得月法。  通法五百九十八。四分月法,得通法。  中法十四万五百三十。以章月乘通法,得中法。  周天五十六万二千一百二十。以章月乘月法,得周天。  岁中十二,以三统乘四时,得岁中。  月周二百五十四。以章月加闰法,得月周。  朔望之会百三十五。参(三)天数二十五,两地数三十,得朔望之会。  会月六千三百四十五。以会数乘朔望之会,得会月。  统月万九千三十五。参(三)会月,得统月。  元月五万七千一百五。参(三)统月,得元月。  章中二百二十八。以闰法乘岁中,得章中。  统中万八千四百六十八。以日法乘章中,得统中。  元中五万五千四百四。参(三)统中,得元中。  策余八千八十。什乘元中,以减周天,得策余。  周至五十七。参(三)闰法,得周至  (1)这里参考能田忠亮的研究成果,将《三统历》一些名词的内容列之于下:  一朔望月 (朔实)  一回归年 (岁实)  日 法 81  闰 法(章) 19  统 法 1539(=81×19)  元 法 4617(=1539×3)  会 数 47(=235÷5)  章 月 235(=12×19+7)  月 法 2392(=29×81+43)(朔策)  通 法 598(=2392÷4)  中 法 140530(=598×235)  周 天 562120(=2392×235or365×1539+385)  岁 中 12(3×4)  月 周 254(=235+19)  朔望之会 135(25×3+30×2)  会 月 6345(=135×47)  统 月 19035(=6345×3)  元 月 57105(=19035×3)  章 中 228(=19×12)  统 中 18468(=228×81)  元 中 55404(=18468×3)  策 余 8080(=562120-55404×10or5×1539+385)  周 至 57(=19×3 or 228÷4)  纪母(1)。  (1)这是推算五星见伏的原则。  木金相乘为十二(1),是为岁星小周(2)。小周乘《坤》策,为千七百二十八(3),是为岁星岁数。  (1)木金相乘为十二:李锐曰:“天以三生木,地以四生金,三四一十二。”(2)岁星:即木星:古人发现木星大约十二年绕天一周。(3)小周乘《坤》策云云:李锐曰:“十二乘百四十四,得千七百二十八。”  见中分二万七百三十六。  积中十三,中余百五十七。  见中法千五百八十三。见数也。  见闰分万二千九十六。  积月十三,月余万五千七十九。  见月法三万七十七。  见中日法七百三十万八千七百一十一。  见月日法二百四十三万六千二百三十七(1)。  (1)这里参考能田忠亮的研究成果,将《三统历》有关岁星一些名词的内容列之于下:  一见(会合周期)   年平均运动 次  岁数(=小周×坤策)1728(=12×144)  见中分(=1728岁之中气)20736(=1728×12)

    见闰分(=岁数所积之闰分)12096(=7×1728)

    见见中日法7308711  月日法2436237(=30077×81)  金火相乘为八,又以火乘之为十六而小复(1)。小复乘《乾》策,为三千四百五十六(2),是为太白岁数。  (1)金星:即太白星。是全天最亮的星,属地内行星,故有时为晨星(启明星),有时为昏星(长庚垦)。李锐曰:“地以四生金,二生火,二四如八,二八一十六。”小复:指太白(即金星)的会合周期。(2)小复乘《乾》策:李锐曰:“十六乘二百一十六,得三千四百五十六。”  见中分四万一千四百七十二。  积中十九,中余四百一十三。  晨见二千一百六十一,复数(1)。  (1)复数:李锐曰:“一晨见,一夕见,为一复。凡三千四百五十六年,有晨见二千一百六十一,夕见二千一百六十一也。”  见闰分二万四千一百九十二。  积月十九,月余三万二千三十九。  见月法四万一千五十九。  晨中分二万三千三百二十八。  积中十,中余千七百一十八。(“十”一作“七”)  夕中分万八千一百四十四。  积中八,中余八百五十六。  晨闰分万三千六百八。  积月十一,月余五千一百九十一。  夕闰分万五百八十四。  积月八,月余二万六千八百四十八。  见中日法九百九十七万七千三百三十七。  见月日法三百三十二万五千七百七十九。(1)  (1)这里参考能田忠亮的研究成果,将《三统历》有关太白星一些名词的内容列之于下:  一 复(会合周期) 584日  岁 数 3456  见中分 41472(=3456×12)

    见闰分 24192(=3456×7)

    土木相乘而合经纬为三十,是为镇星小周(1)。小周乘《坤》策,为四千三百二十(2),是为镇星岁数(3)。  (1)土星:即镇星。太阳系九大行星之一。与木星同属巨行星。李锐曰:“天以五生土,三生木,三五一十五,倍之为三十。”(2)小周乘《坤》策:镇星一见三百七十七日有奇,一周天不满三十年(绕太阳公转一周约29.5年)。 (3)镇星岁数:李锐曰:“三十乘一百四十四,得四千三百二十。”  见中分五万一千八百四十。  积中十二,中余千七百四十。  见中法四千一百七十五。见数也。  见闰分三万二百四十。  积月十二,月余六万三千三百。  见月法七万九千三百二十五。  见中日法千九百二十七万五千九百七十五。  见月日法六百四十二万五千三百二十五(1)。  (1)这里参考能田忠亮的研究成果,将《三统历》有关镇星一些名词的内容列之于下:    火经特成,故二岁而过初,三十二过初为六十四岁而小周(1)。小周乘《乾》策,则太阳大周,为万三千八百二十四岁(2),是为荧惑岁数。  (1)火星:即荧惑。太阳系九大行星之一。公转周期约687天,将近二年。六十四年当是三十四周有奇。(2)小周乘《乾》策等句:李锐曰:“六十四乘二百一十六,得万三千八百二十四。”  见中分十六万五千八百八十八。  积中二十五,中余四千一百六十三。  见中法六千四百六十九。见数也。  见闰分九万六千七百六十八。  积月二十六,月余五万二千九百五十四。  见月法十二万二千九百一十一。(“二千”一作“一千”)  见中日法二千九百八十六万七千三百七十三。  见月日法九百九十五万五千七百九十一(1)。  (1)这里参考能田忠亮的研究成果,将《三统历》有关荧惑一些名词的内容列之于下:    水经特成,故一岁而及初,六十四及初而小复(1)。小复乘《坤》策,则大阴大周,为九千二百一十六岁(2),是为辰星岁数。  (1)水星:即辰星。太阳系最靠近太阳的行星。公转周期为88天。李锐曰:“天以一生水。”(2)小复乘《坤策》等句:李锐曰:“六十四乘百四十四,得九千二百一十六。”  见中分十一万五百九十二。  积中三,中余三万二千四百六十九。  见中法二万九千四十一。复数也。  见闰分六万四千五百一十二。  积月三,月余五十一万四百二十三。  见月法五十五万一千七百七十九。  晨中分六万二千二百八。  积中二,中余四千一百二十六。  夕中分四万八千三百八十四。  积中一,中余万九千三百四十三。  晨闰分三万六千二百八十八。  积月二,月余十一万四千六百八十二。  夕闰分二万八千二百二十四。  积月一,月余三十九万五千七百四十一。  见中日法一亿三千四百八万二千二百九十七。  见月日法四千四百六十九万四千九十九(1)。  (1)这里参考能田忠亮的研究成果,将《三统历》有关辰星一些名词的内容列之于下:

本章未完,请翻开下方下一章继续阅读
上 章 目 录 下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