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mall>时间:2011-02-21 14:55 来源:未知 作者:<strong>不读书的书生</strong> </small>
天下文学网邀您欣赏 :<strong>《吕氏春秋》读后感:子贡拒金与子路受牛</strong>
吕氏春秋
览部 第十六卷 第六篇 察微
鲁国之法:鲁人为人臣妾於诸侯,有能赎之者,取其金於府①。子贡②赎鲁人於诸侯,来而让,不取其金。孔子曰:“赐③失之矣。自今以往,鲁人不 赎人矣。”取其金,则无损於行;不取其金,则不复赎人矣。子路④拯溺者,其人拜之以牛,子路受之。孔子曰:“鲁人必拯溺者矣。” 孔子见之以细,观化远也。
【注释】①府:指国库。②子贡:孔子的学生。③赐:子贡的名。④子路:孔子的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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