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远去的坚实身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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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林语堂:“对我自己而言,顺乎本性,就是身在天堂”(4)(2/2)

    稚朴一次,林语堂和家人在意大利可磨湖的小渔船上钓鱼,林语堂忽然站起来,高声唱意大利歌曲《噢!我的太阳》,惹得附近的渔民大笑不止。

    林语堂在对待不速之客方面,如同歌德般不近人情。家中举办宴会,他会很高兴地接待朋友,与朋友闲谈,平常则不喜与朋友随便来往聊天。在美国时,都是胡适去林家中拜访,他从不探访胡适,二人也从来不会无事相约在外面吃个便饭聊聊天。

    林语堂生活上不拘小节,在宴席上,他弄不清自己的酒杯和邻人的酒杯,经常喝错。有一次,他和夫人应邀去一个美国朋友家中吃饭,结果弄错了日子,提前一个星期去了,二人知道弄错后还傻傻地一直坐在朋友家的客厅里,朋友的夫人只好马上准备饭食,胡乱给他们做了点吃的。林语堂到上海时,不再着西服,而是穿中式长袍马褂,足登青布鞋子。他说中式服装穿着最舒服,四肢百骸自由自在,穿西服像被绑捆了那样,动弹不得,尤其领带一系,扣住喉咙,气都透不过来,他将系领带称作“狗领”。

    林语堂胃口好,食量大,爱吃爱喝,就是生病的时候,他也可以吃双倍的东西。他自诩有惊人的消化力:“我的肚子里,除了橡皮以外,什么都能消化的。”又说:“我会医自己的病,就是多吃东西,那样我的病就会好了。”

    林语堂最爱在半夜里吃东西。一天夜里,他觉得肚子饿了,起来一口气吃了五只鸡蛋和两片脆饼。又有一次,他吃了四片饼干还觉得不够。为此,他幽默地对家人说:“昨天夜里我觉得很饿,不知道是起来的好,还是不起来的好。我又觉得很惭愧,仅仅为了吃东西,睡了还要起来。不过我若不吃些东西,让肚子空空的,那么,我便更不能入睡了。”挣扎半天,他还是起来到厨房找了些东西填肚子,结果被夫人瞧见,在一旁忍俊不禁。

    在美国时,一次林语堂捧了本《模范绅士约翰?哈里法克斯》向廖翠凤求爱;第二次,他忘了,又捧了这本书向她求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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