嫌疑犯的罪名是否成立,不是法官说的算,而是陪审团说的算。就松本这状态,在法庭上含糊其辞,必死无疑。
曹云本人并不喜欢接刑事案的委托,特别不喜欢成为被告辩护律师。曹云因为有警察父亲的原因,加上警校一年多的生涯,他具备一位做为优秀警探的各方面的基本素质,接触和听闻的刑事案不少。不喜欢成为被告辩护律师,是因为作为律师,即使知道被告有罪,也必须尽全力的打赢官司。这时候就会受到良知和专业两难的拷问。
怎么办呢?自己不喜欢,似乎高山杏也不喜欢自己插手。但是很明显松本不是凶手。不管怎么说,这家律师行自己是有股份的,今年律师所不能再垄断东唐的死刑了。
天色慢慢暗下来,高山杏仍旧专心致志的工作,努力的打字,似乎很专业的样子。但是一个律师去做文员的工作,本身就代表一种失败。
曹云打开了灯,拿了一罐能量饮料放在高山杏面前:“是不是休息一下,长时间保持一个姿势,容易造成肌肉疲劳。”
高山杏:“谢谢……不过,很多都在睡觉时是保持一个姿势。”
“有道理。”曹云从不会对没有利益的话题去辩驳和争论,不是因为这点他才成为律师,而是成为律师之后曹云知道,一个人很难说服另外一个人,所以才有法庭,才有仲裁机构。
曹云拿了卷宗想了一会,道:“高小姐,我真正从事律师行业不过一年半的时间,并且从来没有接触过刑事案,我看下来发现有很多地方不太明白。能不能请你休息一会,指导我一下?”
态度很好,虚心的请教,高山杏虽然不太愿意,但是手还是离开了键盘,站起来拿起桌子上的饮料,做个手势,两人到沙发处落座。高山杏问:“有哪些不明白。”
“第一个不太明白的是,为什么在沙滩,也就是第一案发现场只找到了一个酒瓶。根据松本的口供,他和井上一人一瓶酒。”
“这解释的理由太多了,比如扔到大海里。比如开车回城路上,扔到了隔离带外。也有可能松本在撒谎,其实是他搞错了。”
曹云道:“按照他们喝酒和松本被捕的时间来看,恰巧是涨潮时间,如果扔到大海,空酒瓶还是可能被冲上岸的,另外,为什么不把两个酒瓶扔到大海,只扔一个酒瓶呢?也有可能是他们吵架,松本火了,把酒瓶扔向大海。不过他们喝酒的地点距离最高的潮水位置还有十五米。假设是开车中途扔到隔离带外,这属于可以收集的证据,警方必须提供这个证据。其次,为什么要扔瓶子?中途停车了?还是有其他原因?”
高山杏想着,道:“那可能松本记错了,或者是故意撒谎?”
“松本虽然没有否认杀人,但是也没有承认杀人,他口供说明,他似乎不肯定自己和井上有没有冲突。这样的一个人为什么会在酒瓶的细节上撒谎呢?最重要一点,警方在案发现场的空酒瓶只发现了井上的dna和松本、松本妻子的指纹。也可能井上把松本dna给吃了,但是更符合逻辑的说法应该是,松本把酒给了井上,但是没有喝井上这瓶酒。”
高山杏不太理解:“你好像很执着无关紧要的细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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