逍遥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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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28章 调兵遣将
    内阁重组之后,面临的新问题,既不是钱粮,也不是人事变动,而是城市垃圾的处理问题。

    以往,生活垃圾都会被随意性的乱扔,街角、巷尾、河畔等等,到处都是堆积如山的生活垃圾和建筑木料垃圾。

    李中易上台之后,狠抓了城市的治安和卫生工作,除了警政寺之外,还成立了负责城市卫生的机构——街道司。

    街道司的旗下拥有几千名环卫人员,专门负责清扫和运送,无法被回收的城市生活或建筑垃圾。

    按照李中易的要求,街道司从各家各户收集来的粪便,都要集中到京畿四郊的专用粪便厂进行处理。

    其中一部分粪便,被用来制作火炮所需的硝石,绝大部分则交给李中易名下的官田种植户,让他们收了去用于肥田。

    以前,经过多年的军阀混战,开封城内聚集了很多的失地流民。

    李中易派人从流民中挑出身强力壮的汉子,充当街道司所属的环卫工,不仅管饭,还发工钱。

    这么一来二去的,国营事业的环卫工,居然成了香饽饽,不少本地人都抢着要干。

    事实上,开封城里的垃圾之中,吃食的垃圾,数量极其稀少。凡是能吃的东西,只要被扔了,大多会被乞丐们马上捡去分食。

    至于建筑木料灰石等垃圾,也有专门的人掏点小钱,买这方面的垃圾。毕竟,没钱的人家也需要修缮房屋,改建家庭设施。

    实在没人要的建筑垃圾,才会由街道司的人收集起来,送到郊外的垃圾填埋场,进行填埋处理。

    城市里的主要垃圾,便是只能肥田的粪便,如今,废物也给利用上了。

    只是,尽管有人专门收集粪便,可是依然有许多人不顾禁令,居然把粪便直接倾倒进了汴河。

    李中易上台后,一直告诫群臣,执行各种政务都要讲究法度。

    所以,关于惩治乱倒粪便的律令,就提交到了具有立法起草权的内阁手上。

    内阁之中,对于乱扔垃圾的惩治条令,是采取罚款,还是抓去关起来,或是打小屁屁,有着不小的争议。

    李琼是倾向于罚款的,罚款的机构,就定为街道司或是警政寺即可。

    只是,对于罚款的金额,李琼认为老百姓还很穷,又大多数是文盲,不宜罚多了。

    孔昆则认为,千斤市马骨的典故,反过来说明,乱世须用重典。他主张狠罚,而且,起步就是罚五贯文。

    如果,某人交不起罚款,就要替官府免费做工,赚足了钱,才能重获自由。

    刘金山则主张,既要罚款,又要给各家各户指定责任区,即谁家的责任区出现了垃圾,就罚谁家。

    至于折从阮,他根本就没意见,毕竟,这么多年下来,他最懂的事情就是打仗。

    李中易虽然没有公开表过态,但他的真实态度,是旗帜鲜明的狠罚,并由警政寺来具体负责。

    毕竟,靠草民老百姓自己盯着,虽然也是发动了群众,并进行了群治群防,但是,威慑力却稍显不足。

    如今的警政寺,已经拥有了近万人的队伍,巡警铺更是遍及于大街小巷之中。

    李中易曾经去过李家坡,李家坡街头的干净程度,甚至比日本还要强一些。

    在李家坡乱扔一个小烟头,只要被抓住了,就会被罚款300新币,也就是大约1500多软妹币。

    若是第二次又被抓住了乱扔垃圾,将会有强制性的公共场所劳动改造。如果屡教不改,那很可能被法庭裁决鞭刑。

    乱世用重典,号称“罚款城市”的李家坡,确实非常的干净,大街小巷几乎一尘不染。

    除了乱扔垃圾进汴河之外,开封的市民大多数人,还停留在喝生水的程度上。

    经过粪便等垃圾污染的汴河水,如果不烧开了喝,肯定有大量的致病菌。

    喝开水,一直是李中易所主张的。但是,目前面临的问题有二,一是市民们的卫生观念问题,一是烧开水的成本问题。

    李中易虽然发明了蜂窝煤和煤炉,但是,比较高的成本,依然限制了蜂窝煤的推广和流行。

    目前,开封城里一担柴禾,大约十文钱左右,可以烧五天。然而,一个蜂窝煤就需要五文钱,成本的差距过大,导致只有达官贵人或是富裕户才用得起蜂窝煤。

    内阁为了垃圾的罚款问题,争吵了好几天,四位相公四种看法,最终,不可避免的提交到了李中易这里。

    李中易召集相公会商时,笑着说:“罚轻了,没人会在乎,包括我在内。罚重了,虽然有些人会因为不熟悉规则而吃亏,但是,从长远来看,还是罚重点好。”

    最终,李中易一锤定音,定下了重罚的规矩。只要随便乱扔垃圾的行为,第一次罚款十贯钱。再被捉住了,除了罚钱翻倍之外,还要免费替官府做工三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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