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情偶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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宾白第四(4)
    宾白第四(4)

    责怪我的人说:填词既然称为“填词”,就应当以唱词为主;宾白既然称作“宾白”,就已经很清楚的说明它是宾客,怎么能反客为主,犯主次不分的毛病?我回答说:确实是我带头这样去做的,你批评得很对。但是我之所以敢于这样做又不得不这样做,那都是有原因的。请让我先说我不得不这样做的原因。以前的戏曲作品宾白少,并不是有一定要写得少的规定,是因为填词的人只把填词当做自己的任务,把剩下的事情留给演员,他们认为按谱填词是我的事,登台表演是演员的事,我用几句话提示一下,他们自然能够自己补充成文。

    现在世上传唱的《琵琶记》、《西厢记》、《荆钗记》、《刘知远白兔记》、《拜月亭》、《杀狗记》等戏曲,曲词仍然和原来的本子一样,但其中的宾白、插科打诨等,又有几处和原来的一样,用简单几句话来应付的呢?并且演新的戏曲和演旧的戏曲是不同的。《琵琶记》、《西厢记》、《荆钗记》、《刘知远白兔记》、《拜月亭》、《杀狗记》等戏曲,家家户户传诵已久,男女老少都熟悉它们的情节人物,即使不说一句道白,只唱曲文,观众也能心领神会。这就是说宾白的多少可以不管。至于演新的戏剧,它里边的情节人物,观众事先一点儿也不知道,而曲文只能传达声音,不能传达感情,想要观众熟悉它们故事的始末,了解细节,只能靠宾白。我并不是不想剩点精力,也想给演员留了自由发挥的余地,但演员中有聪明的,也有愚笨的,能保证他们按作者的本意补充成文,没有一点累赘的、画蛇添足的地方吗?与其留出余地来等待演员增补内容,不如留下余地让演员去删减。删减得不合适,还能保留作者一半的本意,就像生病了不吃药病也能好一半。这是我不得不这样做的原因。

    至于我敢于这样做的原因,是因为自古以来,写作文章都没固定的格式。有创始的人,就有墨守成规的人,也有稍作改变,自成一家而不顾天下人非议和讥笑的人。

    把古代的作品内容由正统变成奇异,由奇异翻写为正统的事例,不知道有多少,我不详细论证,只从字数增减多少的变化来说明。《左传》、《国语》都是记事的书,每件事不垢行,每句话不垢个字,开始并没有人责怪它们的字数少。等到班固创作出《汉书》,司马迁创作出《史记》,这也是记事的书,他们把几行增加为几十几百行,把几个字增加为几十几百个字,难道有责备怪它们字数过多而不读《史记》、《汉书》的人吗?这里说的是字数少能变多的情况。

    诗歌作为一种文体,开始只有古风。古风的格式,多的几十上百句,最少的也有十几句,最初也没有人责怪它字数多;等到近体诗一出来,就把几十上百句减少为八句,绝句一出来,又把八句减少为四句,难道有人责怪它们的字数逐渐缩减,所以收录诗歌的人只选古风,却把近体诗、绝句删掉不选吗?这里说的是字数多能变少的情况。

    总之,文字写得长还是写得短,要看这个人的创作风格。风格刚劲有力的人,不能勉强他写得长;风格纵横恣肆的人,不能勉强他写得短。写文章怕它的篇幅不长,又怕它本来可以写得简短却一定要把它写得长。如果一篇文章的篇幅能写得长又让人不能删减,那么即使它们篇幅长得像宾白中的古风、《史记》、《汉书》,又有什么可担忧的呢?我是不能担当此重任的,只是简单地引导一下,等待后人去完成这样的大作。

    我写的宾白虽然有点长,但开始写的时候,水平不高,常常在该简短的地方不简短,想留下余地让人们去修改删除,于是不知不觉就显得有些散拢现在再看它们,都觉得很拙劣。如果老天爷赐予我长寿,让我能在已经写好的十部作品之外再写出新的曲子,我一定会做到像在夜里吠叫的狗、早晨打鸣的鸡一样,只在该多写的地方就多写,在该沉默的地方就保持沉默。

    ○字分南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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