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巴黎,人们想象大自然有六个月毫无生机,可是小麦从秋天就开始发芽,而冬天惨淡的阳光——大家惯于这样描写它——是一年之中最灿烂、最辉煌的。当太阳拨开云雾,当它在严冬傍晚披上闪烁发光的紫红色长袍坠落时,人们几乎无法忍受它那令人眩目的光芒。即使在我们严寒却偏偏不恰当地称为温带的国家里,自然界万物永远不会除掉盛装和失去盎然的生机,广阔的麦田铺上了鲜艳的地毯,而天际低矮的太阳在上面投下了绿宝石的光辉。地面披上了美丽的苔藓。华丽的常春藤涂上了大理石般的鲜红和金色的斑纹。报春花、紫罗兰和孟加拉玫瑰躲在雪层下面微笑。由于地势的起伏,由于偶然的机缘,还有其他几种花儿躲过严寒幸存下来,而随时使你感到意想不到的欢愉。虽然百灵鸟不见踪影,但有多少喧闹而美丽的鸟儿路过这儿,在河边栖息和休憩!当地面的白雪像璀璨的钻石在阳光下闪闪发光,或者当挂在树梢的冰凌组成神奇的连笔都无法描绘的水晶的花彩时,有什么东西比白雪更加美丽呢?在乡村的漫漫长夜里,大家亲切地聚集一堂,甚至时间似乎也听从我们使唤。由于人们能够沉静下来思索,精神生活变得异常丰富。这样的夜晚,同家人围炉而坐,难道不是极大的乐事吗?
作品赏析
“我从来热爱乡村的冬天”,这直抒胸臆的话语,明白地揭示了作者的思想感情,也紧紧扣住作品题目引起行文的走向。作者为了说明不仅热爱冬天,而且“热爱乡村的冬天”,于是采用了对比的手法,将乡村的冬天与城市的冬天作了鲜明的比较:城市——“臭气熏天和冻结的烂泥几乎永无干燥之日,看见就令人恶心”;乡村——“一片阳光或者刮几小时风就使空气变得清新,使地面干爽”。一面是“令人恶心”,一面是使人感到清新,显然乡村的冬天比城市的冬天可爱。有着这样美好的乡村冬天不去欣赏、享受,却在“一年当中最不适于举行舞会、讲究穿着和奢侈挥霍的季节”里呆在城市里狂欢,这不是“悖谬的生活”吗?从字里行间透露出作者这样的认识:生活不能违背大自然的安排,要过得有生气,否则将是没有多少意义的。
对乡村的冬天作具体描绘,主要是从三个方面去着墨。一是从客观事物的声(“但有多少喧闹而美丽的鸟儿路过这儿”)、色(麦田、苔藓、花儿)、光(阳光)诸方面显示乡村冬天的明快色彩,流露出一种愉悦的感情。二是从事物的静态和动态,以及动静结合的描写中,不仅展现了它们的形态美,而且也显现出盎然的生机来,吸引着人们的视线,激发着人们内心的向往之情。三是从人物行为和心理状态来反射外物,以微妙的感受传情达意,让物情融于人情之中,“著我之色彩”,这就活化了客观事物,而产生了猾的艺术效果。作者正是出于这样的考虑,结尾处的自然一笔好像暖流贯穿全篇,顿生沸腾之情,收到了拨动人们心弦的效果。这样使用笔墨,每条线都向重心辐射,有机而和谐地统一在一起,集中地反映出乡村冬天的美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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