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上有不少关于野生的蚕茧丰收的记载。如《后汉书》《光武本纪》写道:“王莽末,天下旱,蝗。黄金一斤,易粟一斛。至是(建武二年)野谷旅生,麻oe尤盛;野蚕成茧,被于山阜,人收其利焉。”又如《宋书》《符瑞志》载:“宋文帝元嘉十六年,宣城宛陵广野蚕成茧,大如雉孵,弥漫林谷,年年转盛。”到了宋孝武帝大明三年,又载:“五月癸巳,宣城宛陵县石亭山,生野蚕三百余里,太守张辩以闻。”唐代贞观十二年,据《册府元龟》载:“六月,楚州言野蚕成茧于山阜;九月,楚州野蚕成茧,遍于山谷。”这些例子也只是说明南方的情形。
至于在北方,这里无妨再举一些例子为证。据《宋史》《五行志》载:“(哲宗)元祐六年,闰八月,定州七县,野蚕成茧。”又一条记载是:“元符元年七月,藁城县野蚕成茧;八月,行唐县野蚕成茧;九月,深泽县野蚕成茧,织纴成万匹。”还有,“政和元年九月,河南府野蚕成茧”。以及其他等等记载,在这里用不着一一抄录了。
如果说,用雄的樗蚕蛾和雌的蓖麻蚕蛾进行杂交,经过选育后得到的杂种蚕,就能适应我国的环境,便于保种过冬,传种接代。那末,无妨再做一个小小的试验,把其他野生的蚕蛾与家蚕蛾杂交,或者用两种野生蚕蛾杂交,看看是否能够得到便于大量培育的、能吃各种野生树叶和草叶的新品种,使我国的蚕丝生产有更进一步的发展。
言佳同志在文章中提到,蓖麻蚕的经济价值很高,它的茧可以制造许多纺织品,蚕粪能做肥料,蚕蛹可以榨油或者做酱油。我想还应该提到蚕的药用价值。
据李时珍说:“凡食叶蚕类,俱可入药。”比如“白殭蚕”能“治小儿惊痫”;“为末,封疔肿,拔根,极效”。蚕蛹“为末,饮服,治小儿疳瘦,长肌退热,除蚘虫;煎汁饮,止消渴”。蚕茧用以“烧灰,酒服,治痈肿无头,次日即破。又疗诸疳疮及下血、血淋、血崩。煮汁饮,止消渴、反胃,除蚘虫”。蚕蜕“治目中翳障及疳疮”。甚至于缫丝汤,李时珍也说它能够“止消渴,大验”。
趁着现在大家注意养蚕的时候,我希望能有几位研究过这些问题的专家和热心的朋友,把北京郊区附近的野蚕种类及其生长情况,做一番调查研究,并加以小型试验,以便早日提出发展养蚕的有益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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