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手还要做朋友吗
老同学离婚后,一直放不下的,不是房产证名字还没有改成她,不是财产分配是否公平,股票和存款,到底哪个多哪个少,也不是儿子和对方的新女友相处是否和谐,不是那个第三者得逞后该多么得意,甚至也不是自己失眠无救,心情近乎崩溃。
不恨,不悔,不气急败坏,而是前夫肯不肯认她做朋友。
可以离婚,可以解除夫妻关系,可以抹杀恋爱时的欢乐,可以忘却分手时的吵闹、痛苦与计较,也可以接受孩子心灵的伤痕,忍住自己的悲痛,但,绝对不可以真的就此成为陌生人。他走他的阳关道,我走我的独木桥。
都什么年代了,离婚还要闹到老死不相往来吗?
那样,会不会太老土,太落伍,太显得没文化了?
能不能做得雅致一点,随和一点,从容一点,淡定一点呢?
如果朋友问起来,她还可以说,书是从前夫那里借的、衣服是前夫给买的、这东西好吃,买点送给前夫、那人是前夫的好朋友、她呀,是前夫的现女友。
老同学读书时,就有那么一点不切实际的文艺范儿,谁知这气质,竟不随结婚生子,而改变。
前夫呢?前夫对她的这个要求,能应和吗?
他是男人,背叛了老婆孩子,离家后,还能被如此接受,应该感到高兴和庆幸吧?
偏偏没有。躲之不及的,竟然是他。
老同学却契而不舍。
在她看来,离婚后,两个人还能保持一种朋友关系,非常重要。除了能安慰自己,不让伤口裂得那么疼痛以外,保持联系,还意味着她曾经的社交圈就不会断裂,不会给共同认识的朋友们造成困扰。
两方曾经的家人,也不会变得陌生。
要知道,她和自己的大小姑子关系都很不错。而前夫熟悉的那些有趣的朋友,也不会因为他们离了婚而离她远去。
她是个对人际关系,看得相当重要的人。
于是,离婚后很长时间,她还是会经常主动跟这些人联系。约前大姑子一起去做按摩,叫前小姑子一起去逛街,为了表示自己是个宽宏大量的女人,她还为她们埋单。
周末,她主动打电话,约前夫曾经的朋友一起出来吃饭。毕竟离婚前,她和这些人是常常在一起吃饭、聚会、聊天的,那时她就坐在前夫的身边,听他跟这些人滔滔不绝,彼此笑话不断,看他们杯觥交错,还常常替前夫挡上几杯呢。
这样快乐的生活,总不能因为离了婚,就一笔抹消吧?难道她和他们,不都还是朋友吗?
可是,事实却不尽如此。
即便她付出了时间、心血、还有金钱,满心希望着所有的一切,都还能和从前一样,只要她拿出灿烂的笑容,用上良好的态度,再配以大方的举止和谈吐,只要谁也不提那个伪君子——哎,好吧,就算提起来了,她也能做到从容不迫——总之,只要她没有什么改变,她和他们,就还能和从前一样,不是吗?
偏偏不是。
前大小姑子,要么迟迟不接她的电话,要么接了她的电话,也能找出无数理由,推托这样的见面。老同学毫不气馁,甚至等在楼下,不停按汽车喇叭,简直就是胁迫,也不怕引起公愤。
好了,商店转了,牛排吃了,衣服也买了,她也送了她们礼物,可她们的语气、眼神、动作,就是和从前不一样了。
现在她们很客气,每句话出口之前,都仿佛要在嘴里先涮一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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