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四不是法盲,但对于合同方面的法律意识的确很稀缺,这一点感谢各位的指出,万倍写出来的时候就觉得很夸张,但一时也没想到好的法子。
左思右想,小四修改了一下上一章,也是为了最大限度的满足各位的需求,毕竟读者提的建议小四都有看,也会酌情采纳。
首先是合同的问题,当初签合同的时候李牧脑子一热就想打职业,十八岁的他在这方面很薄弱,是肯定的,而且签了合同之后,网瘾少年大都会觉得,包吃住,有工资拿,美滋滋,至于合同的一些条款,李牧的确记不住,本书签约的时候我也是打出来直接就签了,反正知道不可能修改,要么签,要么不签,就这两种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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