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且,当时她送给袁顺这套礼品时,曾经打开盘子,向袁顺介绍过这三把刀的用法,也可以留下她的指纹。
不过,从她的角度来看,也有对她不利的地方。
无论如何,假话对于一个有嫌疑的人来说是非常不利的。关于她的“不在现场证明”她就撒了谎,这就使她从一开始就陷入了被动。隋芳认为,正因为她是杀人凶手,因此她才不得不撒谎。
晚上7点多,她回到了自己家中。这天夜里,她的丈夫林刚毅还住在东阳的温泉医院里。
她家中的保姆也因为第二天是星期日——她的法定休息日,在9点以后,收拾完离开了方绫的家,住在了市内姨姨家中。
除此之外,她家中再无旁人。也就是说,从晚上9点以后,方绫一个人呆在家里。她洗过澡后就躺在了床上,一边喝着饮料一边看电视。
从11点半左右开始睡觉,一直睡到第二天8点。
这就是方绫从一开始就坚持的谈话内容。
当然,其中很重要的部分完全是自说自话。也就是说,从保姆9点多离开后,后面的话全是编的。
根据当地派出所的两名巡警在当夜凌晨1点左右发现过她这一事实,她的谎言不攻自破。大概她不能否定当时她穿了一件结婚礼服吧。
她不能说是另外一个女人来到她的家门口,取出钥匙,打开房门走了进去。而且,第二天这两名巡警又到过方绫的家中,确认了当时就是她本人。
在事实面前,方绫果然低下了头。她承认当时她对警方撤了谎。
但她又为自己进行了辩解。
“10月29日我在家整理旧衣服,找出了一件穿过的结婚礼服。这不是我和我丈夫结婚时穿过的衣服,也不是我的,而是我母亲的。我母亲在结婚时穿的就是这件。后来,我把这件衣服作为母亲的遗物留了下来,也不知过了多少年,一直放在柜子的里面。那一天,我偶然找到时,心情十分激动,它使我想起了我的母亲。在当时的那个年代,生活还十分贫困,有这么一件结婚礼服也算是很豪华的了。我至今也没有一件自己的结婚礼服。我和我丈夫结婚时都是租用的。这是我母亲穿过的,因此当时我就穿上了。当然,您可能认为是很奇怪的,不过,女人的心理就是这样的。我希望刑警先生能够理解……”
当时方绫在回答问题时,两眼炯炯有光,精神奕奕。后来她的保姆也证明了这一点:
——那么,方绫穿着这件衣服是事实了?
“是的。10月29日下午3点左右,夫人开始整理柜子里的衣服。她打算处理掉一些旧衣服,其中就找到了这件旧的结婚礼服,她说看见这件衣服就想起了她的母亲……”
——当时她的表情是什么样的?
“这在当时来说就算是一件很讲究、很高档的衣服了,夫人十分兴奋。我想试一试夫人都不愿意呢。”
——夫人到底穿没穿这件衣服?
“啊,穿了。”
——什么时间?
“两天后,10月31日夜里。”
——你认为她为什么在那天穿这件结婚礼服呢?
“噢,找到这件衣服的第二天,夫人就对我说了,她要穿上这件衣服吓一吓袁顺先生去,因为袁顺先生不久也要结婚了,她要和他搞个恶作剧……”
——你认为夫人常常爱搞这种恶作剧吗?
“是的。当时她很兴奋,想做出让大家都吃惊的事来,而且说要去袁顺先生的公寓,好好逗一逗袁顺先生呢。”
——那么,夫人打算是在10月31日夜里去做这件事吗?
“是的。7点左右夫人回来后,说丈夫今晚还住在东阳的温泉医院,她打算利用这个时间去闹一闹。”
——那天夜里你也外出了吗?
“是的,当时我不在了。因为我休息星期日,平常一到星期六我就回姨姨家。”
——你姨姨住在哪儿?
“东平区坡里小区。”
——你什么时间离开方绫家的?
“9点5分左右吧。”
——那时夫人在干什么?
“在化妆。”
——你事先知道夫人要出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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