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
黄兴文的儿子黄力接到警察打来的询问电话,这让他吃惊不小。电话是问他父亲去年9月去南山市时是否带了一支“派克”牌的老式钢笔。
“是的,家父平时最爱用的就是‘派克’牌钢笔。”黄力回答。
“是不是一支黑色的、笔杆上刻了名字的钢笔?”
“是的。怎么?发现了这支钢笔么?”
“是的。这支钢笔出现了,你知道不知道一个叫‘彭伟男’的名字?会不会是令尊的一个熟人?”
“我头一次听到这个名字,这个人怎么了?”
“他在南山市的一家饭店被人杀害了,他的身上有令尊的钢笔。”
“什么?!”黄力大为震惊。他不明白父亲的钢笔和杀人事件有什么关系。
“由于是杀人事件的证据,暂时存放在警方手里;如果确认了是令尊的遗物我们会送还的。最近你还会来南山市吗?”
“要是这样的话,我马上就去!”
虽然他刚去了南山市不久,但发现了父亲的遗物,于是迫不及待地要再去辨认一下。
黄力确认了那支“派克”钢笔是他父亲的遗物。然而据他所知,父亲生前与“彭伟男”没有任何关系。
田春达想,那么真是在黄兴文“倒下”的时候,彭伟男“拿”走了那支钢笔的。
同时也出现了有力的证人:借给黄兴文30万元的那名医生证明当时黄兴文是用那支钢笔写下了借条。
警方对比了一下那张借条的笔迹,证明是出自同一支钢笔。
田春达想,那么黄兴文在那名医生家时还拿着那支钢笔;到第二天清晨发现他的尸体时,那支钢笔和30万元一同消失了。
这样便可以推测彭伟男“拿”走了那支钢笔和30万元。不过也有可能他是从“拿”走钱的人手中得到的这支钢笔。
“如果是后者,可不可以认为前者是张志明呢?”郝东听了师傅的想法后问。
“如果张志明‘拿’走钱的事情让彭伟男得知,彭伟男要挟,那么张志明就杀彭伟男的动机了。”孟晓春接道。
“为什么要假设彭伟男或张志明一个人‘拿’走钱的?会不会是他们两个人一块儿‘拿’走了那笔钱的呢?”郝东又说。
于是又有了新的看法。
“就算是他们共同‘拿’走了那笔钱,后来又因分赃产生了杀人动机,为什么现在才‘兑现’?都过了半年了嘛!”田春达说。
重案一组的人“深入”探讨这个问题。
“先是发生合伙犯罪、后来反目为仇的事情并不少见。”刑警向海洋提出看法。
“说是黄兴文脑血管发作倒在地上的,不过那两个人会不会是黄兴文发病的‘病因’?也就是说由于他们要抢劫黄兴文的钱才引起他发病的?”
凶手由于武力抢夺30万元现金而致使被害人血压升高、脑血管破裂导致死亡。这无疑与杀人抢劫同罪!于是事件又向更深一步发展了。
本章未完,请翻开下方下一章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