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情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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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11-16 无辜(2/2)
    村上春树曾说“男生”三大条件,最后一条是:“不事事申辩。” 村上也常常认为自己不能完全做到这一条。人毕竟不是完全孤绝的。当某天,我被太多眼睛盯着,我被太多口水淹着,我就开始了某些申辩, 这种申辩让我的日记失去了原始的无邪与可爱。

    今天,看了看最初的日记,才知道自己走远了。自己没有对自己“隐私”是不对。 我不需要为某种形象、某种意义坚持,本来我就不是为什么“颠覆道德”存在的。继续自由地呼吸吧。我不能丢了我的小女孩。

    我是怎么生活的,我就怎么记录,哪怕被干扰、被破坏,哪怕男人们谈“木”色变。 假如这场见证中国人劣性的风波导致没有一个男人敢跟我上床。只能说明他们顽固不化。 呵呵,如此,似乎应该告大众传媒侵犯了我的“性生活”。 但是,小木,你一定要相信自己是对的,做爱时是对,不做爱时也是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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