渡江

首页
字体:
上 章 目 录 下 页
第一章 “炮舰外交”的终结(5)
    第一章 “炮舰外交”的终结(5)

    5月18日,袁仲贤司令员为正式授权康矛召上校代表他执行谈判,致函英国远东舰队司令布朗特海军上将:“中国人民解放军镇江前线司令员袁仲贤将军兹正式授权中国人民解放军康矛召上校代表本人与英国皇家海军远东舰队司令正式授权之代表举行谈判,解决英国海军军舰1949年4月20日侵入中国内河长江一案,并授权康矛召上校对于前述谈判获进一步之协议文件,代表本人签字。”当时解放军没有军衔制,为了与对手对等,临时将康矛召的军衔定为上校。

    同时,康矛召以炮三团政治委员的身份通知“紫石英号”舰长克仁斯上校三点事项:

    一、中国人民解放军镇江前线司令部对于英国海军军舰于4月20日侵犯中国人民解放军阵地之暴行及其所应负的责任,决定经由谈判解决。

    二、余已受中国人民解放军镇江前线指挥部指派为上项谈判之代表。因此余要求4月20日肇事之英舰所属舰队长官指派该当事军舰舰长或该舰队之适当军官,担任英国舰队方面之代表举行此项谈判。

    三、并请贵方所指派之代表与本人联络,以便交换贵我两方代表证件,规定时间与地点及开始此项谈判。

    5月20日,粟裕、张震向军委报告:“在高桥以西至林家宅沿江之线有敌舰五艘(其中两舰有外国旗,三舰无旗),对我269团及262团阵地作猛烈的炮击,我之守备阵地大部被其摧毁。我因怕打错,已严令不准打。为此,对我威迫与阵地坚守增加极大困难。此事如何处理,请示。”为此起草了“复粟、张并告总前委、刘伯承、张际春、李达电”,称:

本章未完,请翻开下方下一章继续阅读
上 章 目 录 下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