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事不亏欠他人(1)
你们可能不会认同我的观点,但是请牢记:不要欠债,尤其是欠下自己不能偿还的债务。
“凡事都不可亏欠人,唯有彼此相爱。”不去亏欠别人,而是彼此相爱,人生的意义才能得到升华。
请用悔过的灵魂,用无私的爱,用包容的心去偿还自己所欠之债,用相互关爱的心、彼此友善的微笑去过好每一天。
生活中,你或许有过类似的经历,借别人的钱物逾期未还,心里一定感到忐忑不安。这份不安压在心里,直到全数还清才如释重负。可是有些人即便不能按时归还所欠的债,仍觉得心安理得,仍然能安然入睡,他的行为实在和小偷没有什么差别。如果说向别人借钱是为了解决急需处理的问题是情有可原的,倘若借钱的用途仅仅是为了送一份圣诞礼物,这同样也是小偷的行为。
在告别过去一年时,我们需要扪心自问,在旧的一年中,是否还有亏欠下的东西没有归还,是否在用心去对待身边的人,无论是家人、邻居或是路人。这样的思考是很有必要的,因为我们在生活中欠下的往往不只是金钱,还有更多的东西。
在《圣经》的“十诫”中有“凡事都不可亏欠人”的戒令。我要说的是,我们不能只做到不去亏欠别人,我们要追求一种更高的境界,那就是彼此的相爱。用爱去跟他人相处,你会发现心中有着前所未有的幸福。“凡事都不可亏欠人” ,字面上看是约束你不可以亏欠别人,但是这条戒令所蕴涵的深层含义却不止这些。在遇到困难的时候,你依然可以抵押你的房屋,向朋友打借条借钱,以解燃眉之急。这里的“亏欠”是从道德意义上理解的,“亏欠”即是债。我们也常说,金钱的债容易还,人情债不可欠。一个人亏欠别人东西时,会在感情和道德上都背负债务。如果你欠下了债,提前半年的时间还清它,那么你心理的负担将会减轻。就算不能提前还清债务,到了还债的日期,我们也要竭尽所能,将任何逾期未还的借条、未履行的承诺、未兑现的保证都还清。
欠下了无法偿还的债务,或者没有按时归还债务的人,在“十诫”中有明确的指令,他的生活将会出现源源不断的干扰,甚至受到奴役。那种行为等同于利用拐弯抹角的偷窃方式,偷了别人的东西,因此,无法按约定偿还债务的人也会被看做是贼。可能你们不会认同我的观点,但是请牢记:不要欠债,尤其是欠下不能偿还的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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