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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逆境中崛起(5)
    在逆境中崛起(5)

    老一点的老鼠有些不解地问小老鼠是怎么回事。

    小老鼠看着它笑了:“你刚才不是听到狗叫了吗?是狗的叫声把猫吓跑的,现在你应该知道懂一门外语有多么重要了吧!”

    虽然这只是一个笑话,但它却告诉人们掌握一门外语对自己是多么的重要。

    现代社会,文化和科技早已冲破国界、跨越民族而相互沟通和发展。于是,精通外语的犹太人如鱼得水,他们依靠精湛的外语在世界各地自由地往来。在跟犹太人打交道时,首先让你吃惊的是他们的判断非常迅速和准确。这是什么原因呢?原来他们一般懂得两个以上国家的语言。他们与外国人交往时,不仅能用本国文化语言的思维考虑问题,而且也能使用外国的语言文化思维思考相同的问题,这意味着他们的理解是从不同的角度和习惯分析得出的,所以就准确而迅速,并深刻得多。

    犹太人爱说英语中的“nibbler”这个单词,它是由动词“nibble”延伸而来,变成一个名词。“nibble”是指钓鱼时鱼儿咬吃钩上饵料的动作。聪明的鱼会把钩上的鱼饵吃光而不被钓着,而笨鱼还没等吃掉鱼饵就被钓起来。犹太人将夺饵逃走的鱼叫做“nibbler”,即做商人要做聪明的鱼。如果不会外语,对该国的情况和处世风格不熟悉,就很容易在贸易中被“钓”起来。

    从事科学和艺术的犹太人,更是注重掌握外语了,他们能克服语言的障碍,能汲取人类的各种文明,因而才能使自己的聪明才智不断增强。爱因斯坦是生于德国并长于德国的犹太人,他之所以能成为20世纪最杰出的科学家之一,跟他精通多国语言有一定的关系。他除了精通犹太民族的希伯来语、德语外,还精通英语。弗兰克尔是一位德国犹太人,是杰出的音乐家和法官。音乐和法律并无联系,但弗兰克尔却能在这两个领域做出一番成就来,不得不让人叹服。他在柏林当了近10年的法官,成为德国一个颇有影响力的人物。弗兰克尔后来到美国定居,由于他精通英语,很快被好莱坞聘请,专门为历史影片谱曲作词。外语不但成为他谋生的本钱,还成为他事业成功的阶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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