苹果教父乔布斯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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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燃“苹果之火”(1)
    重燃“苹果之火”(1)

    我重新回到苹果公司的目的,就是不想再让苹果公司处于一种“昏睡”状态之中了。苹果公司的这种状况让我想起20世纪70年代的底特律,那时美国汽车行驶的速度和船速差不多。

    —— 乔布斯

    壹

    1997年7月,苹果公司已经陷入绝境,濒临破产边缘。乔布斯离开这家他亲自创办的公司已经有十一年的时间。

    在此期间,苹果开发了一件件毫无起色的产品,也更换了一拨拨的首席执行官。像约翰?斯卡利、米歇尔?斯宾德勒和吉尔?阿梅利奥,他们无一不在商业、工程学或物理学等领域拥有很高的学位。他们都是绝顶聪明的人,但都有一个致命的缺陷:他们无一例外地在理解苹果的核心用户上做得很失败。由此带来的结果是,苹果的销量从1995年的110亿美元锐减至大约70亿美元。公司丧失了盈利,也丢掉了人心。许多苹果的元老都感到前途渺茫,从公司辞职。还有些人则是被迫离开——1996年吉尔?阿梅利奥一下裁掉了几千人,苹果公司濒临破产。这家曾经掀起了计算机革命的公司此时真的已经命悬一线了。

    当时的ceo吉尔?阿梅利奥已经步履维艰地经营公司18个月了,虽然他对公司进行了改进修补,但却没能重燃苹果富有创新能力的灵魂之火。就在这个关键时刻,乔布斯重返20年前与好友沃兹尼克成立的苹果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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