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阿波丸(10)
对拉福林的调查和起诉共有三项:不胜任职务;不履行命令;执行命令怠慢。
拉福林仅仅承认自己是在天气不好、难以分辨敌舰性质的紧急情况下,做出了误判,而非有意为之。
四天后,军事法庭调查的最后一天,美国太平洋舰队司令尼米兹将军现身法庭,可见军方的重视程度。
经过审理,军事法庭认定,拉福林的罪行属于“执行命令怠慢”,并进而作出了 “惩戒免职,送还本国”的处分决定。
但是,日本政府对此判决并不满意,4月26日,就阿波丸事件,日方提出了强烈抗议:
从4月1日阿波丸被击沉之前发出的情报看,阿波丸当时正在预定的航行位置。因此可以得出结论:阿波丸是被美国潜艇故意击沉的。这次灾难的全部责任应由美国政府承担。
……日本政府被美国政府的恳切要求打动,在非常困难的情况下,为奉行人道主义甘愿付出代价,选定阿波丸从事运输救援物资。而美国无视其对航行安全作出的承诺,发现归途中的阿波丸后,故意将其击沉。这不仅是战争史上前所未有,也是最为人不齿的失信行为。
对于日本控制下的俘虏和扣留平民的处理问题,由此可认为是美国政府已经抛弃日方所给予的机会和希望。
对于此种破坏人道主义和国际法基本原则的可耻行为,日本政府强烈要求美国政府承担其全部责任。
日本政府和全体国民对发生的这场悲惨事件感到非常愤慨。日本国民绝不是被动地坐等美国政府对此事件随意处理的愚民,他们有权对美国政府提出强烈抗议,有权对美国政府这种食言、失信行为,采取各种手段进行反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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