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航空母舰战斗群的指挥与控制
以美国海军航空母舰战斗群为例,自1992 年以来,美国海军根据形势抽调各型舰船组建航空母舰战斗群。
海湾战争结束以后,美国海军大部分水面舰艇、航空母舰战斗群(2009年,11艘核动力航空母舰)组成攻击型核潜艇和航空母舰航空兵联队编制,每个航空母舰战斗群拥有14—18艘舰艇和1个航空母舰。1993年2月,编成确定为10艘舰艇,包括美国海军作计划部门将航空母舰战斗群的标准艘航空母舰、2艘“提康德罗加”级导弹巡洋舰、“伯克”级导弹驱逐舰、2艘“斯普鲁恩斯”级驱逐舰、2艘核动力攻击潜艇及l 艘快速战斗支援舰。航空母舰战斗群的指挥官由航空母舰大队司令或巡洋舰、驱逐舰大纵队司令担任。
1995年,美国海军对两洋舰队结构进行了调整。从20世纪70年代末开始,美国海军较好地解决了航空母舰战斗群的指挥与协同,其作战指挥体系大致可以分为三个级别:国家指挥当局或舰队司令构成其战略、战役决策层;航空母舰战斗群司令及其参谋人员构成其作战指挥层;编队内各指挥官、协调官构成其具体作战行动指挥层。航空母舰战斗群虽可执行战役、战略任务,但其指挥体制层次属于战术级。航空母舰战斗群战役指挥权在战区,海上作战的战役指挥权在各作战舰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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