仕途的玄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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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二元权力困局——郅都折翼(8)(2/2)
    帝国最高司法官吏乃是廷尉,同姓诸侯王归属负责皇族和外戚事务的宗正管理,重大案件一般又需要丞相等最高一级的官吏会同审理。文帝六年(前174)淮南王刘长谋反一案,即是由丞相张苍、典客冯敬、代理御史大夫的宗正刘逸、廷尉贺、备盗贼中尉福等五人会同审理{14}。万无单独交由中尉处理的前例。

    郅都一定很难断定景帝到底要做什么,不过作为主管京师治安的中尉,他对帝国法律以及类似案件的审判结果肯定了然于胸,可以类比的、最接近的一个案件,就是申屠嘉弹劾晁错一案。郅都知道那是晁错在任内史的时候,为了上朝不绕远路就直接在京师宗庙的外墙上开凿出一个小门。这与刘荣的罪行不相上下,关键是景帝接到丞相申屠嘉报案后的反应,他强词夺理说内墙才属于宗庙,而晁错凿穿的外墙根本不在宗庙范围之内。丞相在事后生气地说,早知如此我就先斩后奏。这一抱怨明确透露出一个信息,要不是景帝赦免,这项罪名严格按照法律来办一定是死罪。这也正是晁错当年弄清楚的那一点,帝国法律体系的本质即在于,无论条文规定如何清晰,最终的解释权永远掌握在皇帝手中,说穿了每一次重大案件的本身和结果,都不过是皇帝意志的体现罢了。

    回到案件本身,刘荣本传中记载的事前事后的种种迹象表明,舆论同情刘荣。

    就在刘荣离开江陵封国赴京前,祭祖结束,登车准备出发,这时候车轴忽然折断,当地百姓普遍认定为凶兆。迷信说法背后暴露出来的真实信息,是当时社会舆论对刘荣赴京吉凶的判断非常悲观,如果这种判断不是空穴来风的话,有权力毁掉一个皇子的人除了景帝又会有谁?刘荣死后葬于蓝田,史载数万燕子衔土置其冢上。吝字如金的正史如此不惜笔墨编排故事,只能说明社会主流舆论认为刘荣罪不至死。刘荣死后获得“临江闵王”的谥号,一个“闵”字,将同情与怜悯溢于言表。

    置身当时的郅都,不会不清楚这些情况,他也明白自己作为帝国头号酷吏的名声。问题在于,景帝明明知道自己执法以严以重闻名,却断然将临江王一案交由,而且是单独交由中尉府审讯,这其中是否包含着什么不可明言的暗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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