幕僚生存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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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择明主:择木而栖,不在一棵树上吊死(8)
    第十章 择明主:择木而栖,不在一棵树上吊死(8)

    苏威看到没有办法,只得用身体挡着杨坚的去路,杨坚想绕开苏威出去,可苏威也犯了牛脾气,始终挡住他,杨坚只好拂袖退回去。过了一会儿,杨坚召见苏威,感谢他刚才的忠义之举,并对他说:“爱卿在这样的情况下还能不顾自身的安危,冒死劝谏君王,能有你这样的贤臣,我没有什么可以担忧的了。”不久又任命他兼任大理寺卿、京兆尹、御史大夫。

    苏威在仕途上平步青云,引起了一部分人的不满。治书御史梁毗上表弹劾苏威,说他贪图官位,一人身兼数职也不嫌多,丝毫没有推荐贤能之士代替他某些职位的意思。杨坚回答道:“苏威日夜操劳,有治理国家的抱负,在他的职位上,各种工作都做得很好。虽然他在推举贤才方面有缺点,但又何必如此激烈地弹劾他呢?”又看着苏威说:“才能用得上的时候就尽力施展,用不上的时候就深藏不露,只有你和我才能做到这一点啊!”然后又对在朝的各位大臣说:“苏威若不遇上我,他的主张就没有机会实施;我如果没有得到苏威,又怎么能够管理好国家呢?在口才论辩上,杨素举世无双。但若论通古知今,吸收古人的经验帮助我完成大业,没有人能够与苏威匹敌。苏威处于乱世,就会做‘商山四皓’那样的隐士,哪里会轻易出来做官呢!”一席话,表明了杨坚对苏威的信任,也道出了对苏威的希望——尽力治理好国家。

    经过几年的努力,隋朝已天下太平,万物丰盛,呈现一派盛世之象。这期间,苏威出任过刑部尚书、民部尚书、吏部尚书等要职。与尚书左仆射高颎一起革新政治,重订典章制度。苏威做的最有影响的事情就是主持修订刑律。鉴于北周“刑政苛酷,群心崩溃”的教训,开皇三年,杨坚令高颎、苏威、牛弘等人重新修定刑律。苏威等人参照魏晋、北齐和南梁各朝的旧律,以宽简为原则,汲取其精华,删除某些严刑酷法,经过一年的时间,制定出了对后世产生很大影响的《刑律》。由于苏威熟悉前代各朝的法律制度,因此,整个《刑律》的体例、章节、条文,几乎都出自于他之手。所以说,《刑律》的制定与颁布,苏威的贡献最大。

    开皇九年,苏威官拜尚书右仆射,正式升为宰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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