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近代学子以总统及总统制命名西方部分国家的政体呢?因为在总统制共和制国家中,总统既是国家元首又是政府首脑,总揽行政权力,统率陆、海、空三军,所以这一新政体并不类似于国内的总督或都统,而译为总统。美国是历史上最早实行总统制共和制的典型国家,又是最强大最有活力的国家,所以为近代学者所瞩目!
在美国确立总统共和制之前,资本主义政治体制只有君主立宪制。为了追求真正的民主和自由,在赶走了英国殖民者(尽管他们也是最初的殖民者)后,他们采用一种全新的政治体制——共和制。历史上的共和制只存在于城邦国家,随着地域扩大,共和制常会演变成为帝制。为了避免这种情况,美国的先驱们召开了制宪会议,以孟德斯鸠的“三权分立”等制衡学说作为指导,制定了1787年美国宪法。宪法规定总统是国家元首,同时也是政府首脑,赋予总统行政权,但总统的行政权又受到国会和联邦法院的制约。
由于近代国内受西学的广泛影响,孙中山革命成功后,被推选为“总统”。甲午中日战争以后,孙中山联合一些反清志士、爱国华侨,在檀香山创建了中国第一个革命团体兴中会。1905年在日本东京又将各地成立的革命团体联合组成中国同盟会,同时被选为总理。同盟会的政治纲领为“驱除鞑虏,恢复中华,创立民国,平均地权”。随即在《民报》发表“三民主义”。同盟会成立后,革命形势风起云涌。孙中山后来回忆说:“从此革命风潮一日千丈”。1911年10月10日爆发了武昌起义,并一举获得成功,革命军夺取了武汉三镇。武昌起义后,一个多月时间里,全国半数以上的省份宣布独立,清政府的统治被摧毁了。1911年12月,孙中山从国外回到上海。由于孙中山对革命做出的巨大贡献,被已宣告独立的17省代表选举为临时大总统。第二年元旦,孙中山由上海到南京宣誓就职,宣告中华民国诞生,中国首次成为一个民主共和制国家,孙中山先生亦成为我国历史上第一个共和制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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