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篇 美味佳肴(3)
美国人每年消费190亿根热狗,价值5亿美元,铺在赤道上,可绕地球26圈。在美国,快餐业可谓是三分天下,热狗、汉堡、炸鸡。但在中国,只有麦当劳汉堡和肯德基炸鸡,红遍中国,家喻户晓。而美国的热狗未在中国发展起来。艾德熊是美国热狗的两大家族之一,在中国市场却以惨败收场。被誉为“美国快餐之父”的艾德熊,产品本身并没有问题,其惨败的原因主要是,麦当劳和肯德基先入为主,而中式快餐店也在迅速崛起,市场饱和,看来热狗快餐走固定店面经营模式在中国是行不通的!
玩物丧志的三明治:
沉湎于纸牌中的侯爵的简易食物
“三明治”即“夹肉面包”。三明治,是通过英文单词sandwich音译来的。三明治与汉堡以及热狗都是一种快餐食品。它是典型的西方食品,它是用两片面包夹几片肉和奶酪、再配上各种调料制作成的,方便快捷,在西方各国是十分普遍且受欢迎的食品。“三明治”原本是大不列颠王国的侯爵封号,约翰?蒙泰古是三明治侯爵的第四代,他非常喜欢玩纸牌,几乎整天沉湎于纸牌之中,玩得废寝忘食。有一天,到了吃饭时间,仆人给他准备了肉、香肠、鸡蛋和面包片,可他还是舍不得放下手中的好牌,于是就吩咐仆人将餐桌上的食物拿到他身边。然后他随手把肉和香肠、鸡蛋都夹在两片面包之间,这样一来,又能吃饭,又不影响玩牌了。而且,他发现这样吃别有一番风味,从此他爱上了这种食物。不久,这种用两片面包夹肉或香肠鸡蛋的吃法就在当地流传开了,人们都称它为“三明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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