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子释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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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大人,则藐之
    【原文】

    孟子曰:说①大人,则藐之,勿视其巍巍然。堂高数仞,榱题②数尺,我得志,弗为也。食前方丈,侍妾数百人,我得志,弗为也。般乐饮酒,驱骋田猎,后车千乘,我得志,弗为也。在彼者,皆我所不为也;在我者,皆古之制也。吾何畏彼哉?”

    【注释】

    ①说(shui):向……进言。②榱(cui)题:也叫“出檐”,指屋檐的前端。

    【译文】

    孟子说:“向位高显贵的人说话,要藐视他,不要把他的显赫地位和权势放在眼里。哪怕他殿堂高两三丈,屋檐好几尺宽,如果我得志,并不屑于这些;哪怕他佳肴满桌,侍奉的姬妾好几百,如果我得志,并不屑于这些;哪怕他饮酒作乐,驰驱打猎,随从车辆成百上千,如果我得志,并不屑于这些。他所拥有的,都是我不屑于有的;我所希望的,是古代的礼乐制度。我为什么要怕他呢?”

    【读解】

    “指点江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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