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语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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闻过则喜
    【原文】

    陈司败①问:“昭公②知礼乎?”孔子曰:“知礼。”孔子退,揖巫马期③而进之,曰:“吾闻君子不党④,君子亦党乎?君取⑤于吴,为同姓6,谓之吴孟子7。君而知礼,孰不知礼?”巫马期以告,子曰:“丘出幸,苟有过,人必知之。”

    【注释】

    ①陈司败:陈,陈国;司败,即司寇,官名,主管司法。②昭公:即。鲁昭公,鲁国的国君。③司马期:孔于的学生,姓巫马,名施,字子期。④党:这里是包庇,偏袒的意思。⑤取:同“娶”。6为同姓;鲁为周公之后,吴为太伯之后,都姓姬。7又吴孟子:当时国君大人的称号一般是由她生长那个国家的国名加她的本性,如鲁娶于吴,这位夫人就应叫吴姬,这样叫就明显地暴露出鲁昭公违反了”同姓不好”的礼法,所以改称为“吴孟子”,回避了姓姬的问题。“孟子”可能是这位夫人的字。

    【译文】

    陈国的司寇问:“鲁昭公懂得礼吗?”孔子说:“懂得。”孔子走了以后,陈国的司寇向巫马期作一作揖,请他走到自己的面前来,然后说道:“我听说君子不偏袒人,难道君子也偏袒人吗?鲁君从吴国娶了一位夫人,因为是同姓,所以讳称她为吴孟子。鲁君这样做如果都算是懂得礼的话,还有谁不懂得礼呢?”巫马期把这番话告诉了孔子。孔子说:“我孔丘算是有幸,一旦有了过错,人家一定会知道。”

    【读解】

    鲁昭公违背了同姓不通婚的规矩,所以被陈国的司寇认为不懂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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