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是汤姆·布坎南、他女朋友和我一起奔赴纽约——其实也不能说是一起,因为威尔逊太太很谨慎地坐到其他车厢去了。汤姆之所以忍得住,主要是担心被同车的东卵居民撞见不好意思。
她先前已换上了棕色的贴身棉裙,汤姆在纽约扶她下车时,她那宽大的臀部将裙子绷得紧紧的。她在报刊亭买了一本《城市杂谈》和一本电影杂志,又到车站药店买了雪花膏和一小瓶香水。上楼之后,我们走到阴暗而有回音的出租车上客点,她任由四辆空车驶过,才选中一辆新车,车身是薰衣草的紫色,坐垫是灰色的。我们乘着这辆车滑出巨大的车站,驶进耀眼的阳光里。但她立刻从窗边扭过头,身体向前靠,敲了敲前面的玻璃。
“我要买只小狗,”她兴高采烈地说,“我要买只小狗养在公寓里。那里养只狗多好呀。”
我们的车后退到一个白发老头身边,他长得很奇怪,居然特别像约翰·洛克菲勒24,让人感觉很滑稽。挂在他胸前的篮子里拥挤着十来只刚出世的小狗,看不出来是什么品种。
看到那老头走近车窗,威尔逊太太急切地问:“这些是什么品种啊?”
“什么品种都有。这位太太,你想要哪一种呢?”
“我想要只警犬,你大概没有吧?”
老头目光闪烁地朝篮子里看,把手插进去,抓住其中一只的后颈,将浑身扭动的小狗提出来。
“这又不是警犬,”汤姆说。
“是的,它确实不是警犬,”老头掩不住失望说,“它很可能是英国的河畔犬25。”他摸了摸那狗后背的棕色毛发。“你看看它的皮毛,多茂密呀。这狗永远不会因为着凉而给你带来麻烦。”
“我觉得它很可爱耶,”威尔逊太太兴奋地说,“要多少钱?”
“这只吗?”老头爱慕地看着它,“这只要十块钱。”
那只河畔犬——它无疑有点像河畔犬,不过它的爪子白得吓人——成交了,乖乖地坐在威尔逊太太的膝盖上,她欣喜若狂地玩弄着那油光发亮的皮毛。
“它是女孩还是男孩呀?”她轻声细语地问。
“这只吗?这只是男孩。”
“它是个婊子,”汤姆斩钉截铁地说,“这是你的钱。拿这笔钱再去买十只吧。”
我们驶过第五大道,在这个夏日的星期天下午,这里的空气非常温暖和煦,甚至有点田园的气息。哪怕一拐弯看到许多白色的绵羊,我也不会吃惊。
“停车,”我说,“我在这里下车啦。”
“别下,”汤姆赶紧接口说,“你要是不到我们的公寓去,梅朵会伤心的。对吧,梅朵?”
“去嘛,”她敦促我说,“我会打电话叫我妹妹凯瑟琳来。大家都说她非常漂亮,你应该认识认识的。”
“嗯,我是想认识,但……”
我们继续往前走,然后掉头穿过中央公园26,直奔城西第一百多街那边而去。到了第一百五十八号街,出租车停在一座白蛋糕似的公寓楼前面。威尔逊太太像皇后回宫般环顾四周,收好她的小狗和其他买到的东西,趾高气扬地走了进去。
“我打算请麦基夫妇到楼上去,”我们坐电梯上楼时,她说,“当然,我也会打电话叫我妹妹来。”
他们的公寓在顶层,有一个小小的客厅,一个小小的餐厅,一个小小的卧室,此外还有浴室。客厅显得很拥挤,因为那套豪华家具实在是太大了,所以走动时很容易跌进几幅贵妇人在凡尔赛宫花园荡秋千的画面里。客厅里仅有的画是一幅尺寸过大的摄影作品,乍看是一只母鸡坐在一块模糊不清的石头上。可是站到远处看,那只母鸡化为一顶女帽,而石头原来是个矮胖的老太太,笑眯眯地俯视着客厅。桌子上摆着几本往期的《城市杂谈》,一册《名叫彼得的西蒙》27,以及几本有关百老汇的八卦杂志。威尔逊太太最先关心的是那只小狗。有个负责开电梯的男孩听从威尔逊太太的使唤,心不甘情不愿地去买了装满稻草的盒子和牛奶,并擅自买了一大盒狗粮——其中一块整个下午都在盛牛奶的碟子里散发出恶臭。在这期间,汤姆从上了锁的壁橱里取出一瓶威士忌。
有生以来我只喝醉过两次,第二次就在那个下午,所以后来发生的事情我都已忘却,倒是记得那天晚上八点过后,公寓里依然洒满了欢乐的阳光。威尔逊太太坐在汤姆的大腿上,打了电话给几个人,然后香烟抽光了,我下楼到路口的药店去买。回到公寓时,他们俩消失了,于是我很识趣地在客厅坐下来,翻阅那本《名叫彼得的西蒙》——要么是这本书太过糟糕,要么是威士忌太过厉害,因为我根本就看不进去。
就在汤姆和梅朵(喝过第一杯酒之后,威尔逊太太和我就以名字相称了)重新出现时,客人陆续来到公寓门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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