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尔街之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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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本杰明·格雷厄姆:华尔街教父(3)(2/2)

    为了养活几个孩子,多娜在哈勒姆区第128号街租了一幢房屋开作客栈。于是,格雷厄姆和两个哥哥便与母亲一道从舅舅家搬出,他很快发现“母亲的经营能力平平”,客栈提供食宿,但因面对一家马车行的马厩,环境嘈杂,大大影响了客源,生意非常冷淡,勉强维持而已。

    美国法律禁止雇用童工,但允许在夏季雇用任何年龄的工人,薪水不限。夏天来临,格雷厄姆于是决定找一份工作,减轻母亲的负担,他在离家不远的一家撒克斯顿牛乳店看到“招聘男童”的广告,兴致勃勃地去申请。经理看着他瘦小的身躯说,“你不够强壮,做不了这份工作。”这个职位只是将客户需要的商品送货上门,格雷厄姆认为自己完全可以胜任,向经理保证干活绝对卖力可靠,最终,他得到了这份工作,每周挣2美元。

    童年的困境让格雷厄姆三兄弟“对金钱越来越敏感和崇拜”,认为“成功的主要标志基本上就是能大把大把地赚钱,大把大把地花钱”。有一次,格雷厄姆顶着烈日去送货,两个在树荫下玩耍的男孩不怀好意地咒骂道:“干活去,你这头牛!”这让他感到非常恼怒,决心出人头地。

    1907年,客栈因亏损严重而倒闭,为了偿还债务,客栈的家具被公开拍卖,最值钱的是一架立式钢琴,拍卖了150美元,让多娜稍感安慰。这一年,格雷厄姆13岁,两个哥哥分别14岁、15岁,跟随母亲多娜回到舅舅家合住。为了赚钱,格雷厄姆烧过煤炉、给邻居家的小孩当数学教师、为舅舅打字,诸如此类。而这时,他们的母亲多娜正在酝酿一次冒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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