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炯明:联邦宪政实践者(3)
鸦片战争之后,国库空虚,军费开支和战争赔款成了朝廷至地方的沉重负担,官许赌博每年为广东当局带来了600余万元的收入,成了筹饷的重要财源之一。
然而,赌博毒害社会风气,加剧了清末社会治安的混乱,地方人士一再强烈要求禁赌。广东咨议局在禁赌问题上曾一致表示赞成,可是粤督拒不接受咨议局的议案。
咨议局遂采取强硬立场,以停议、辞职相威胁,迫使粤督奏请朝廷颁布广东赌博一律禁绝的期限。但官府的态度不希望一律禁赌,便以筹足抵饷作为借口,筹得足就禁,筹不足就不禁。1910年5月,咨议局再次提出禁赌议案。
1910年10月,咨议局将禁赌议案提请两广总督代奏朝廷,并呈请北京资政院核议。广州报界公会和在京广东同乡京官亦不遗余力,呐喊助威,一时间禁赌声浪高唱朝野。就在此时,议员之一的大赌商苏秉枢开的“安荣公司”推出新的赌种——铺票,并运用金钱四处拉拢咨议局议员来否决禁赌案。有人更以5万元银票向陈炯明行贿,劝他放弃禁赌主张,被陈炯明严词拒绝。
1910年11月9日,在咨议局第13次会议上,议员们有的主张禁赌,有的为“安荣公司”辩护,争论异常激烈。后来议定投票公决。赞成禁赌者书“可”字,反对禁赌者书“否”字。
这天出席会议的议员有64人,陈炯明、丘逢甲、李鉴渊等20人投“可”票,刘冕卿、苏秉枢等35人投“否”票,另有9人在辩论时溜出会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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