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炯明:联邦宪政实践者(1)
历史课本里的陈炯明,是一个军阀,一个孙中山和辛亥革命的背叛者,一个炮轰总统府的刽子手。百年过去了,我们不妨从另一个角度,全面了解这位军阀名人。
自治,联省,联邦
陈炯明于1878年生于广东海丰,原名捷,字赞之,又字竞存。他出生的当天,恰逢其父陈曦庭乡试中榜的捷报亦到,父亲遂为儿子起名为陈捷。
陈炯明自幼顽劣异常,但少年时期性情大变,发奋苦学,且温文有礼,20岁的时候中了清朝的秀才,成为一个书生。但当时的大清朝气运已尽,帝国的大厦正在倾覆之中,维新思想、革命风潮在广东正在流行。受新思潮的影响,1906年,28岁的陈炯明到了广州,求学于广东法政学堂,成为第一届学员,两年后以“最优等生”的成绩毕业。
1909年毕业以后,陈炯明任广东咨议局议员,提出了《革除衙署积弊案》、《废除就地正法案》、《筹办城镇乡地方自治案》、《禁绝一切赌博案》等提案。这些提案显示出了陈炯明深受乌托邦思想的影响,“自治”也成为其一生追求并践行的理想。
1909年,陈炯明加入中国同盟会。1911年3月,他参加了黄花岗起义。1913年,陈炯明参加二次革命失败,流亡到新加坡。当时孙中山重组中华革命党,并且要求党员画押宣誓效忠孙中山个人,陈炯明第一次表现出了他对孙中山的不从,拒绝宣誓效忠参加中华革命党。
1916年,陈炯明回到广东发动起义,参加讨袁的护法运动,任闽粤军总司令,占领了闽西南的漳州、汀州等地,正式建立了自己的根据地。在这个不大的地盘上,陈炯明开始了他的自治实验,那是中国一百年来最重要的乌托邦中的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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