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6年 (30岁)6月,“两广六一事变”发生。
因在《柳州日报》上发表言论,事变结束后被逮捕,军法审判入狱,从狱中写信给白崇禧,经人营救,入狱三十三天后被释放,并得路费五百元。
1937年 (31岁)年初与全慧文携儿子宁生北归,女儿小芸留广西全妹处。
回嵊县胡村老家,次女棣云已死,与玉凤同椁。
撰写“中国手工业”和“关税”两文在上海《中华日报》发表,两文被日本杂志翻译转载。
4月,受聘为《中华日报》主笔,往上海。
7月7日,“卢沟桥事变”发生,中国八年抗日战争开始。
8月13日,“淞沪会战”,持续三月。迁入上海法租界。
9月,全慧文第三次生产,新生儿病,无钱医治二十天后夭折。
11月,上海沦陷,《中华日报》停刊,随林柏生往香港,转入《南华日报》
1938年 (32岁)任香港《南华日报》编辑,月薪六十元港币,以“流沙”问名
写社论,同时兼职“蔚蓝书店”为研究助理,研究国际形势,编辑国际通讯,与同乡“国际周报”主编樊仲云接近。
因住邻关系结识杜衡、穆时英、戴望舒、张光宇、路易斯等诗人作家,与杜衡较接近。
12月30日,汪精卫发表“艳电”,决意加入汪精卫所倡导之“和平”投降运动。
1939年 (33岁)为汪精卫“和平”投降运动在《南华日报》写社论时评造舆论,
提出所谓“战难和亦不易”,引起公众注意,受汪夫妇青睐,一年内写文章一百多篇。
陈璧君到香港约见,月薪从六十元提升至三百六十元。
7月,带全家回上海。
受汪精卫第一次接见。
上海《中华日报》复刊,出任总主笔、社论委员会委员,并担任汪精卫秘书。
8月28日,汪记“国民党第六次代表大会”召开,参加会议,被选为中央执行委员。
1940年 (34岁)3月,汪精卫组织伪政府,担任行政院宣传部次长。
1941年 (35岁)出任上海《国民新闻》报社长。
与全慧文离婚,与应英娣结婚。
12月,随汪伪政府代表团去日本,祝贺日本太平洋战争及建国二千六百年,四天后离团先期回国。
1942年 (36岁)年初,因在上海《国民新闻》刊载批评文章,被解除宣传部次长职。
五六月间,被任为汪伪政府行政院法制局局长。
1943年 (37岁)五六月间,汪伪政府取消法制局设置,改任经济委员会特别委员。
9月,李士群被上海日本宪兵毒死。
11月,参加日本使馆恳谈会,与池田笃记结识,因反对汪伪政府文章的传播,被拘系狱。
张爱玲、苏青去周佛海家为其说情。
1944年 (38岁)因池田相救及日本方面的压力,农历除夕被释,被系四十八天。
2月,往上海与张爱玲频繁来往,相知相恋。
四五月间,与应英娣离婚,与张爱玲订婚书结合,是年张爱玲二十三岁。
7月,日本侵略军最后一次南下,应日军华中司令部邀请到汉口,与司令部参谋会见谈军纪问题和作“学术演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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