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的旋律亨德尔巴赫画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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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赫画传 第二章(2)(2/2)
    清唱剧是巴赫最初进行的宗教音乐创作形式。清唱剧于17世纪初在意大利出现。当时它泛指歌曲,由一个或几个人演唱,有持续低音伴和,有时还加上几钾要的乐器,歌曲和重唱与宣叙调交替进行。随着古典管弦乐团的出现,乐器逐渐丰富起来,18世纪初,唱诗班也被引了进来。有一位写过许多清唱剧的牧师诺伊迈斯特尔曾经给清唱剧下过这样一个定义,他说:“清唱剧就像是由宣叙调和咏叹调组成的歌剧。”巴赫的清唱剧就是这样的。

    就这样,巴赫度过了在米尔豪森的最初一段生活,平静而充实。他的工作很简单,费不了多少精力就可以完成。他非常希望自己能够在这个岗位上多写些宗教音乐,好让更多的人通过他的音乐认识上帝。可惜好景不长,他很快就发现这些想法根本无法实现。巴赫是一个生性自由散漫的人,而米尔豪森和阿恩斯塔特一样,是一个到处充满了条条框框的地方。在创作上,巴赫看重的唯一标准,就是音乐的艺术标准,如果为了某些条条框框而损害音乐品质,那对于他来说是难以忍受的事情。偏偏在这一点上,人们并不通融。对于哪怕技巧上一点小小的改革与创新,人们都持谨慎态度。这就使巴赫在宗教音乐上大干一番的想法成为泡影。

    10. 夹缝中间

    巴赫怎么也想不到,他在米尔豪森遇到的困难,会比在阿恩斯塔特遇到的更复杂,因为他在不知不觉中卷入了神学教派冲突当中。

    那个时代,德国北方主要有两个教派,一个是路德派,一个是虔敬派。

    路德派强调“因信称义”,承认有罪的人无法靠自身的行为称义。人得以在上帝面前称义,不是因为自己的道德行为,而是因为接受耶稣基督为自己生命的救主,耶稣基督从十字架上流出来的血洗净了人类的罪。路德派对世俗艺术特别是音乐,抱着一种特别宽容开放乃至支持的态度,他们认为,人的创造力是上帝赐予的,音乐本身就是赞美上帝的一种形式。音乐作品的艺术性越高,越能荣耀上帝,越能蒙上帝的悦纳。

    虔敬派由菲利普·雅各·斯朋内尔创立,该派认为信仰的要点不在拘泥于死板的信条形式,而在于日常生活中表现出“内心的虔诚”,他们提倡精读《圣经》,对于跳舞、唱诗、看戏等世俗化娱乐,则持保守看法。他们认为音乐只是敬拜上帝的一种媒介而已,在音乐上任何过度的修饰和创新,都无助于个人与上帝之间的沟通。在宗教仪式中过多使用音乐,会增加世俗的诱惑。他们把音乐视同神话传说中美人鱼的歌声,搅扰人们的沉思,把尘世的虚荣带进神圣的事业,褪去神圣真理的光辉,有些极端的虔敬派人士甚至主张在宗教仪式中全面禁止使用器乐。

    路德派和虔敬派这两大教派信仰观大同小异,艺术观却有天壤之别,这就给音乐家的创作甚至生活带来了影响,在米尔豪森,巴赫不幸地被放在了这两个教派的夹缝中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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