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极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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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被告 全斗焕(7)
    第十然告  全斗焕(7)

    12月1日,汉城地方检察厅传讯全斗焕,全斗焕拒绝配合,他不但没有去地方检察厅配合调查,还召集了记者,在自己家门口召开了发布会。他重申了律师的说法:法律不应溯及既往,已经了结的案子不应该被重新调查;这是金泳三的政治报复。声明中,全斗焕大肆攻击了金泳三。在发表电视声明后,全斗焕就离开了汉城。闻讯后的金泳泉然大怒,国家大检察厅迅速领悟了总统的意图,签署了逮捕全斗焕的命令。负责执行的警察一刻也不敢耽误,顺着全斗焕的脚步追了上去。这一追就追出去了300多公里,一直追到了全斗焕的老家庆尚南道陕川郡。警方逮捕全斗焕的理由是他涉嫌谋划军事珍和下令镇压光州民主化运动。检察部门对逮捕全斗焕作出这样的解释:“全斗焕拒绝配合调查,我们不得不采取必要的法律程序。”警方半夜抓捕了全斗焕以后,便随即开始审讯。审讯持续了11个小时,却没有取得进展。法律规定,犯罪嫌疑人“有权保持沉默”,所以在绝大多数问题上,全斗焕都行使了沉默权。审讯让全斗焕身心俱疲。一连300多公里的奔波,紧接着11个小时不间断的审讯,就是年轻人也受不了,何况他还是个年过花甲的老人。为了给警方施加压力,全斗焕开始拒绝进食。他断断续续的绝食持续了将近一个月,但是这些抵抗都无济于事。全斗焕被捕,对于韩国的政坛也有着不少的震荡,尤其在执政的民主自由党内部更是由此引发了争议。民主自由党本是由三个政党合并产生的,其中的民主正义党与全斗焕关系非凡,全斗焕曾是民主正义党的总裁,在党内很有影响力。虽然三党合并形成了新的党派,但是很多原民主正义党党员依然效忠于全斗焕。全斗焕入狱后,这些人开始向民主自由党的总裁金泳三提出抗议。紧接着,这些人从民主自由党内分裂了出去。1995年12月19日,韩国国会通过了“五一八特别法案”,法案延长了“一二?一侗珍和“光州事急两起案件的诉讼时效,为审判全斗焕和卢泰愚提供了法律依据。两天后,检察机关对全斗焕提出了指控,罪名包括特别受贿罪、军事叛乱罪、非法调动军队等。1996年1月23日,汉城地方检察厅公布了“一二?一侗珍的调查结果,他们认定“一二?一侗珍是一起“有组织、有预谋的内乱”。汉城地方检察厅追加起诉全斗焕犯有内乱罪。同时,检察机关还以内乱罪起诉了其他珍的参与者,其中就包括卢泰愚。1996年2月26日,法院第一次开庭审理全斗焕的受贿问题,全斗焕政权的罪恶逐渐暴露在阳光之下。经过27轮庭审,在同年的8月5日,法庭作出判决:判处全斗焕死刑,追缴2205亿韩元的罚金。随后,全斗焕向高等法院提出上诉,12月16日,汉城高等法院作出终审判决,将死刑改为无期徒刑。1997年12月22日,全斗焕获得金泳三总统的特赦,随后被释放回家。法国大革命前夕的国王路易十四曾说:我死后,哪怕洪水滔天。事实上,不是所有人都有他这样的好运气,多数情况下,人还没死,洪水已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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