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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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天国的福音(2/2)

    耶稣经常用小孩子来代表没有社会地位的“小弟兄”,不仅是因为小孩子在当时像穷人和受压迫者一样不为社会重视,而且因为小孩子心地淳朴、善良、谦卑、坦诚、无私,正如耶稣所祝福的那样:“虚心的人有福了……怜恤人的人有福了……清心的人有福了……”

    有一次,有人要把小孩子带到耶稣跟前去求他祝福,门徒认为他们不应该用这些小事来打扰耶稣,不许他们到耶稣跟前去。耶稣看见了,很不以为然地对门徒说:“让小孩子到我这里来,不要阻止他们,因为天国属于这样的人。我实在告诉你们:凡要承受天国的,若不像小孩子,断不能进去。”

    (《马可福音》十13~16;《马太福音》十九13~15;《路加福音》十八15~17)

    又有一次,门徒问耶稣说:“老师,天国里谁是最大的?”耶稣叫过一个小孩子来站在他们当中,对门徒说:“如果你们不回转,变成小孩子一样,就肯定不能进天国。所以,凡像小孩子一样谦卑的人,在天国里就是最大的。凡因我的名接待一个像这小孩子的,就是接待我。”(《马太福音》十八1~5)

    耶稣的话明确无误地指出:天国属于那些具有“赤子之心”的人,因为具有“赤子之心”的人都不会有社会地位贵贱高低的概念,不会尔虞我诈地去争夺名利、互相倾轧、追求特权。

    耶稣关于消除社会地位贵贱差别的主张,实质上就是为广大穷人与受压迫者争取人权。但并不是说只要是穷人或受压迫者就有资格进天国。耶稣在这里向人们提出了一个重要条件——必须“回转,变成小孩子一样”。同样,耶稣也并不是对社会上层人士一律采取排斥的态度,条件也是他们必须转变成小孩子那样具有“赤子之心”。这项条件或要求,对广大下层人民来说是比较容易接受的,因为他们失掉的是屈辱和痛苦。得到的却是做“人”的尊严;但对社会上层人士来说却是相当困难的,因为这意味着要求他们主动抛弃自己的权势、地位、财产、荣誉、特权等,变成一个他们一向轻视的所谓

    “下等人”,这当然是他们难以接受的。尽管这样,耶稣仍然坚持苦口婆心地诱导、劝勉、争取他们,不轻易地放弃他们,理由只有一个:他们也是“人”。

    耶稣的这种社会理想,门徒们当时并不十分理解。他们中间曾经为地位问题而发生争论。一次是在迦百农,耶稣在路上听见门徒们争论他们中间谁的地位应当最高,就问他们说:

    “你们争论什么?”

    门徒们面面相觑,一声不响。

    耶稣一针见血地指出:

    “你们中间谁想当最大的,谁就该做最小的,做众人的仆人。”(《马可福音》九33~35)

    另一次是在耶稣去耶路撒冷的路上,雅各、约翰的母亲(也就是耶稣的姨母)带着他俩来向耶稣请求一件事。

    “你们想要什么?”

    雅各、约翰没有作声,他们的母亲替他们请求说:“求你答应我让我这两个儿子在你的国里一个坐在你右边,一个坐在你左边。”

    耶稣见连他最亲密的两个门徒都不理解自己的理想与使命,不禁有些伤感地对他们说:

    “你们不知道你们所求是什么!我将要喝的杯你们能喝吗?”

    “我们能!”雅各、约翰同声回答说。

    耶稣语重心长地说:

    “我所喝的杯你们固然要喝,只是坐在我的左右,不是我可以赐给的,乃是我父给谁预备的就赐给谁。”

    其他十个门徒听了雅各、约翰的请求,都非常生气。耶稣就开导他们说:

    “在世俗的王国里,有君王统治人民,由大臣管理百姓。但你们却不是这样的。谁想在你们中间成为最大的,谁就应当做最小的;谁想在你们中间做首领,谁就应当做你们的仆人。因为凡抬高自己的,必被降卑;凡自己谦卑的,必被抬高。正如人子来不是要受人的服侍,乃是要服侍人,并且要舍命做许多人的赎价。”(《马太福音》二十20~28;二十三11~12;《路加福音》二十二24~26)

    为了以身作则,耶稣在“最后的晚餐”时,按照犹太人的习惯亲自像仆人那样为门徒们洗脚。耶稣以实际行动打破了世俗传统的贵贱尊卑的界限,为后人树立了光辉典范。

    耶稣对妇女的关怀与同情同样具有深远的历史意义。那时,妇女的社会地位和穷人一样,属于被忽视的阶层。即使在上层社会里,妇女也根本没有公开活动的权利。她们既不能作经学家的学生,也不能作法利赛人、撒都该人、奋锐党的成员;即使在艾赛尼派社团里妇女也没有发言权。这是犹太社会的传统。《利未记》十二章中规定:“妇人怀孕生男孩,她就不洁净七天……在产血不洁之中,要家居三十三天………若生女孩,就不洁净两个七天……在产血不洁之中,家居六十六天。”这分明是轻视妇女。犹太男人在早祷时经常说:“宇宙的君王,我的主,我的上帝啊!你是应当称颂的,因为你没有把我造成一个女人。”犹太人还有一句话说:“宁可把律法书拿去烧掉,也不能将它交给女人。”①20世纪初,在埃及发现了公元前1年6月18日某人写的一封纸草信,其中说:“……如果你生下了孩子是一个儿子的话,就让他活下去,如果是女孩,就把她抛掉……”②可见歧视妇女是当时地中海世界的普遍现象。耶稣却挺身而出,主张妇女和男人具有同等的“人”的价值。他关心妇女,毫不歧视她们;正确地评价她们的善行(《马可福音》十二14~44;《路加福音》二十一1~4),热心地为她们治病,安慰她们,把她们当做自己的母亲、姐妹一般(《马可福音》三34~35);收留她们做自己的朋友和门徒(《马可福音》十五40~41,《路加福音》八1~3,十38~42);他毫无顾虑地向娼妓表示怜悯与同情,赦免她们的罪,接受她们的谢意,和她们做朋友(《路加福音》七36~50;《约翰福音》八1~11)。这一切的出发点,就是妇女也是上帝的儿女,也是“人”。

    ①转引自钟志邦《中文经注释--马可福音》,香港基督教文艺出版社,1991,第306页。

    ②转引自约翰·克罗桑《耶稣传》,第84页。

    总之,耶稣理想的天国是一个没有贵贱尊卑之分的社会,是人人平等、人人都受到爱护与尊重的社会。他希望用“人”的神圣价值观取代世俗的权势价值观,重新组织社会结构。

    6. 天国是一个彼此相爱的社会

    我赐给你们一条新命令,乃是叫你们彼此相爱。(《约翰福音》十三34)

    耶稣认为用“均贫富”、“等贵贱”的办法来解决当时的社会问题、实现理想的天国,必须有一个稳固的思想基础——博爱,这就是耶稣传教的核心目的。

    有一次,一个律法师要试探耶稣,问他说:“先生,《律法》上的诫命哪一条最重要?”

    耶稣回答说:

    “‘你要尽心,尽性、尽意爱主你的上帝’,这是最重要的,还有一条和这一条差不多的重要,就是要‘爱人如己’。这两条诫命是《律法》和《先知书》一切道理的总纲。”(《马太福音》二十二34~40;《马可福音》十二28~34)

    耶稣认为“爱人如己”就是“尽心尽意爱上帝”的具体实践。要做到“爱人如己”首先必须自我完善。自我完善的第一步就是要严以律己。所以他主张:犯罪的事不但不能做,而且连想也不能想。向弟兄动怒就是在心里犯了杀人罪;看见妇女动淫念,就是在心里犯了奸淫罪。他说:“若是你的右眼叫你跌倒,就剜出来丢掉,宁可失去百体中的一体,也不叫全身丢在地狱里。若是你的右手叫你跌倒,就砍下来丢掉,宁可失去百体中的一体,也不叫全身下地狱。”(《马太福音》五21~22,28~30,十八8~9;《马可福音》九43~47)耶稣说这话并不是要求人们犯了罪就真的去剜眼砍手,而是用这种形象比喻来形容自我要求的严格。

    人做到了“严以律己”,然后才能“宽以待人”。他说:“你们不要论断人,免得你们被论断。因为你们怎样论断人,也必怎样被论断;你们用什么量器量给人,也必用什么量器量给你们。为什么看见你弟兄眼中有刺,却不想自己眼中有梁木呢?你自己眼中有梁木,怎能对你弟兄说‘容我去掉你眼中的刺’呢?你这假冒为善的人哪,先去掉自己眼中的梁木,然后才能看得清楚去掉你弟兄眼中的刺。”(《马太福音》七1~5;《路加福音》六37~42)

    耶稣在要求人们“严以律己”、“宽以待人”之后,进一步指出正确对待别人的思想基础是宽恕。

    有一次,彼得问耶稣说:

    “主啊,我的弟兄得罪我,我当饶恕他几次呢?到七次可以吗?”

    “我告诉你,不是到七次,乃是到七十个七次。”耶稣回答说。(《马太福音》十八21~22)

    这里说的“七十个七次”就是要永远宽恕的意思。所以耶稣又说:

    “你们饶恕了别人,才能得到上帝的饶恕;你们不饶恕别人,就必然得不到上帝的饶恕。”(《路加福音》六37)为此,耶稣讲了一个比喻:

    “有一个国王和他的仆人算账。有一个仆人欠国王1000两银子没有办法偿还。国王下令叫人把他的妻子儿女以及现有的全部财产都卖掉用来还债。那仆人跪下痛哭流涕地恳求说:‘主啊,宽容我一个期限吧,我会还清的。’国王动了慈心,把他释放了,并且免去了他的债。那仆人出来遇见一个欠他10两银子的同伴,就揪住他,掐住他的喉咙,说:‘赶快把欠我的钱还给我!’

    那同伴央求他说:‘宽容我几天吧,我一定还给你!’他却一天也不宽容,反而把那同伴送去关在监狱里,直到他还清了债。其他仆人知道了这件事,都非常气愤,便向国王报告了这一切。国王大怒,差人把那个仆人叫了来,对他说:‘你这个可恶的奴才!你欠我1000两银子无法偿还,你求我,我就把你欠的债全都免了。你的同伴只欠你十两银子,难道你不应该像我可怜你那样宽容他吗!’于是,国王下令送他去服刑,直到他把债务全部还清。我告诉你们,如果你们不宽恕你们的弟兄,上帝也要这样对待你们了。”(《马太福音》十八23~35)

    这里所讲的宽恕更多地是指对别人的缺点、错误、罪过要采取宽容谅解的态度。

    税吏马太蒙召跟从了耶稣以后,在家里摆设宴席招待耶稣及其门徒,马太的许多当税吏的朋友也来参加宴席。法利赛人和经学家看见了这件事,就对耶稣的门徒说:“你们的老师为什么和税吏、罪人一起吃饭呢!”

    耶稣知道了,就回答说:

    “我来本不是召唤义人悔改,而是为了召唤罪人悔改。因为健康的人不需要医生,有病的人才需要医生。难道医生应该远离他的病人吗?先知何西阿曾经传达上帝的声音说:‘我喜爱怜悯,不喜爱祭祀。’你们好好地想想这句话的意思吧。”(《马太福音》九9~13)

    当时,法利赛人和经学家们都认为税吏和一切不懂得或不严守《律法》及传统礼仪的人都是不可宽恕的罪人。耶稣却认为这些人不是真正的罪人,不应该嫌弃他们;退一步讲,即使他们是真正的罪人,也不应该对他们采取放弃的态度,而应该积极地接近他们,关心他们,召唤他们悔改,这样才能彰显上帝的慈爱。

    有一次,一个名叫西门的法利赛人请耶稣吃饭,耶稣高兴地去了。按照犹太人当时的习俗,客人一到,主人要同他亲嘴表示亲热,还要吩咐仆人打水给客人洗脚以表示尊敬。但是,耶稣来到以后,西门竟不与他亲嘴,也不给他洗脚,这分明是一种故意的冷落。耶稣心里明白,但也不说破。正吃饭的时候,从外面走进来一个女人(犹太人家的门是开着的,外人也可以随便进来)。这女人是本城有名的荡妇,是法利赛人最看不起的“罪人”。她听过耶稣的教诲,决心痛改前非重新做人。这一天,她听说耶稣在西门家里做客,就去买了一瓶极其贵重的香膏来到西门家里,站在耶稣背后,挨着他的脚轻声哭泣,眼泪湿了耶稣的脚,就俯下身去用自己的头发擦干,又连连亲他的脚,然后打开玉瓶把香膏涂在耶稣的脚上。西门见了很是生气,但又不便发作,他想,如果耶稣真是一位先知,他肯定会知道这个女人是个令人看不起的罪人,看他怎样来处理这件事。耶稣并不是不知道这个女人过去的行为;但被她的痛悔的心情感动了,本想对她说几句安慰的话,但看见西门等法利赛人脸上那种鄙夷的神情,就不再作声。大家都默默地看着那女人。这是一场无声的较量,是两种价值观的较量。突然,耶稣对西门说:

    “西门,我想问你一个问题。”

    “先生,请讲。”西门说。

    “有一个债主,他有两个债户,一个欠他50两银子,一个欠他500两银子。因为他们都无力偿还,债主大发慈悲,免了他们的债。你认为这两个债户哪一个更爱这位债主呢?”耶稣说。

    “我想应该是欠债多的那一个。”西门想了一下,回答说。

    “好,你说得对。”耶稣说着,转过身对着那女人,却仍然对西门说:

    “西门,你看见这女人做了什么吗?我作为你请来的客人,进了你的家,你没有给我水洗脚,但这女人用眼泪给我洗脚,又用头发擦干;你没有与我亲嘴,但这女人却连连亲我的脚;你没有用油抹我的头,但这女人却用香膏抹我的脚。所以我告诉你,这女人犯了许多罪,但她的爱多,罪都赦免了;而那些爱少的人,得的赦免也少。”接着,耶稣对那女人说:“你的信心救了你,你的罪赦免了,平平安安地回去吧!”(《路加福音》七36~50)

    耶稣认为,金无足赤,人无完人,任何人都难免有软弱跌倒的时候,更何况还有亚当遗留给人们的“原罪”呢。他的神圣使命正是挽救这些罪人。所以,他曾经不厌其烦地再三用寻找迷失的羊作比喻来阐述这个道理。

    他说:“有一个人,他有100只羊,如果丢失了一只,他难道不把这九十九只留下来,自己到山里去寻找那只迷失的小羊吗?若是找到了,就为这一只羊高兴,比为那没有迷失的99只还高兴呢!你们在天上的父也是这样不愿意失去你们这些小弟兄中的一个。”(《马太福音》十八12~14;《路加福音》十五3~7)

    为了阐述这个道理,耶稣还讲过一个浪子回头的比喻(见本书第80~81页)。

    耶稣认为宽恕可以产生忍耐,忍耐可以产生爱心。他说:不要“以眼还眼,以牙还牙”,不要与恶人作对,有人打你的右脸,连左脸也转过来由他打;有人要拿你的内衣,连外衣也由他拿去。(《马太福音》五38~40)

    耶稣又进一步指出,只有这种消极的忍耐是不够的,还应该积极地去“爱你们的仇敌,为那逼迫你们的人祷告。因为上帝使太阳照好人也照坏人,降雨给义人也给不义的人。如果单爱那些爱你们的人,那和一般人有什么不同呢,有什么值得褒奖的呢。如果能够做到爱仇敌,才可以做一个完全的人。”

    (《马太福音》五43~48)为此,耶稣用撒玛利亚人作例子讲了一个比喻,因为从公元前6世纪末开始,犹太人就认为撒玛利亚人在血统和宗教上不是纯粹的以色列人,从而拒绝承认他们是自己的同胞,双方的隔阂与成见越来越深,甚至互相把对方当做仇敌。

    耶稣说:“有一个犹太人从耶路撒冷下耶利哥去,半路上遇见了强盗。强盗抢走他的财物,剥去他的衣服,把他打个半死,丢下他走了。那个犹太人躺在路边盼望能有过路的人来救他。正好有一个祭司从那里路过,那个犹太人赶紧向他求救,但那祭司却无动于衷地绕过他去走了。过了不久,又来了一个利未人,看见了他并听见了他的哀求,但也照样从旁边走过去了。又过了不久,一个撒玛利亚人骑着驴远远地走过来。那犹太人挣扎着抬起头来看见来的是个撒玛利亚人,不禁大失所望。他想,祭司和利未人都是自己的同胞,又是上帝的仆人,都没有帮助他,这个撒玛利亚人是犹太人的仇敌,更不能指望他的帮助了。于是,他失望地躺在那里,连呻吟的力气都没有了。那个撒玛利亚人走过来,看见了这个被打得遍体鳞伤的犹太人,就动了恻隐之心,下了驴,用酒洗净他的伤口,然后涂上油,包扎起来,扶他骑上自己的驴子,带他来到一家客店里住下;第二天,他拿出些银钱来交给店主人说:我有事情要离开这里,请你帮我照顾这个朋友,钱如果不够,过几天我回来一定还给你。”

    耶稣讲完了这个比喻,接着又对听众说:

    “你们说这个撒玛利亚人做得对吗?我实在告诉你们,你们的义若不胜过经学家和法利赛人的义,必不能进天国。”(《路加福音》十30~35;《马太福音》五20)

    耶稣认为“爱仇敌”虽然可以说是做到了“爱人如己”,但是“爱人如己”是《旧约》的最高标准,还不能充分体现上帝至爱的最高层次;上帝至爱的最高表现应该是“舍己爱人”。为此,耶稣阐述说:

    “上帝爱世人,甚至将他的独生子赐给他们,叫一切信他的不至灭亡,反得永生。”(《约翰福音》三16~17)

    “我是好牧人,好牧人为羊舍命。若是雇工,不是牧人,羊不是他自己的,他看见狼来就撇下羊逃走;狼抓住羊,赶散了羊群。雇工逃走,因他是雇工,并不顾念羊。我是好牧人,我认识我的羊,我的羊也认识我,正如父认识我,我也认识父一样,并且我为羊舍命。”(《约翰福音》十11~15)

    “我赐给你们一条新命令,乃是叫你们彼此相爱。我怎样爱你们,你们也要怎样相爱。你们若有彼此相爱的心,众人因此就认出你们是我的门徒了。

    (《约翰福音》十三34~35)

    这样,耶稣把犹太教《圣经》(即《旧约》)的“爱人如己”的这个人际关系的最高准则发展成为“舍己爱人”,为一个新的宗教(即后来的基督教)奠定了思想基础。

    我们可以把耶稣宣讲的天国中的人际关系的标准列成下列公式:

    自我完善(严以律己,宽以待人)——宽恕——忍耐——爱弟兄——爱仇敌——爱人如己——舍己爱人

    可见,耶稣宣讲的天国是一个只有爱没有恨的社会,因而是一个没有剥削、没有穷困、没有不公、没有痛苦的社会,是一个没有纷争、没有侵略、没有压迫、没有战争的永久和平的社会,正如先知弥迦描绘的那样:“他们要将刀打成犁头,把枪打成镰刀。这国不举刀攻击那国,他们也不再学习战争。人人都坐在自己的葡萄树下和无花果树下,无人惊吓。这是万军之耶和华亲口说的。”(《弥迦书》四3~4)

    7. 天国要求人们言行一致

    凡称呼我“主啊”的人,不能都进天国。惟独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才能进去。(《马太福音》七21)

    耶稣生活的时代,犹太人在宗教生活方面形成了一股崇尚形式的潮流。这股形式主义的潮流以法利赛派中的某些人为代表。他们过分强调表面形式,甚至流于哗众取宠的地步。为了纠正这种偏差,耶稣提出了“那真正拜父的要用心灵和诚实拜他,因为父要这样的人拜他。上帝是灵,所以拜他的必须用心灵和诚实拜他”(《约翰福音》四24~25),同时严厉地抨击某些法利赛人的虚伪。

    耶稣说:“你们要小心,不可将善事行在人的面前,故意叫他们看见,若是这样,就不能得你们天父的赏赐了。所以,你们施舍的时候,不可在你面前吹号,像那假冒为善的人在会堂里和街道上所行的,故意要得人的荣耀。我实在告诉你们,他们已经得了他们的赏赐。你施舍的时候,不要叫左手知道右手所做的,要叫你施舍的事行在暗中,你父在暗中察看,必然报答你。你们祷告的时候,不要像那假冒为善的人,爱站在会堂和十字路口上祷告,故意叫人看见。我实在告诉你们,他们已经得了他们的赏赐。你祷告的时候,要进你的内屋,关上门,祷告你在暗中的父,你父在暗中察看,必然报答你……你们禁食的时候,不可像那假冒为善的人,脸上带着愁容,因为他们把脸弄得难看,故意叫人看出他们是禁食。我实在告诉你们,他们已经得了他们的赏赐。你禁食的时候,要梳头洗脸,不叫人看出你禁食来,只叫你暗中的父看见,你父在暗中察看,必然报答你。”(《马太福音》六1~6,16~18)

    使徒马太把耶稣批判经学家和法利赛人专搞形式主义哗众取宠的话编辑在一起,写成了《马太福音》二十三1~36:

    “经学家和法利赛人坐在摩西的座位上,凡他们所吩咐你们的,你们都要谨守遵行;但不要效法他们的行为,因为他们能说不能行。他们把难担的重担捆起来搁在人的肩上,但自己连一个指头也不肯动。他们所做的一切都是要做给人看:他们把经文的匣子造大了,衣服的穗子造长了;他们喜欢宴席上的首位、会堂里的高位;又喜欢人在市中心向他们问安,称呼他们‘拉比’①……你们这些假冒为善的经学家和法利赛人有祸了!因为你们在人面前把天国的门关了,自己不进去,连正要进去的人,你们也不容他们进去。你们这些假冒为善的经学家和法利赛人有祸了!因为你们走遍海洋陆地要使一个人入教,他既入了教,你们却使他做‘地狱之子’,比你们更坏。你们这些瞎眼领路的有祸了!你们说‘指着圣所起的誓是没有用的,但指着圣所中的金子起的誓就必须遵守’。你们这些无知瞎眼的人哪,什么是大的?是金子呢还是叫金子成圣的圣所呢?你们又说‘指着祭坛起的誓是没有用的,但指着祭坛上的祭物起的誓就必须遵守’。你们这些瞎眼的人哪,究竟什么是更神圣的呢?是祭物呢还是叫祭物成圣的祭坛呢?所以,人指着祭坛起誓就是指着祭坛和坛上的一切起誓;人指着圣所起誓就是指着圣所和住在圣所里的上帝起誓;人指着天起誓就是指着上帝的宝座和坐在宝座上的上帝起誓。你们这些假冒为善的经学家和法利赛人有祸了!因为你们将薄荷、茴香、芹菜献上十分之一,反倒忽视了那《律法》上更重要的事,就是公义、怜悯、信实。这更重要的是你们应当做的,但其他的也不可忽略。你们这些瞎眼领路的,蠓虫你们能滤出来,骆驼你们倒吞下去了。你们这些假冒为善的经学家和法利赛人有祸了!因为你们洗净杯盘的外面,里面却盛满了勒索和放荡。你们这些瞎眼的法利赛人,先洗净杯盘的里面,才能使外面也干净。你们这些假冒为善的经学家和法利赛人有祸了!因为你们好像粉饰的坟墓,外面好看,里面却装满了死人的骨头和各样的污秽。同样,你们在人面前好像是义人,里面却装满了伪善和不法的事……”

    ①拉比:即老师。

    有一次,一个法利赛人请耶稣和他的门徒一起吃饭,他发现耶稣及其门徒在吃饭之前没有洗手,觉得很奇怪。耶稣对他说:

    “你们法利赛人只注意把杯盘的外面洗净,而里面却充满了勒索和邪恶。难道你们不知道那造外面的不是也造了里面吗?你们把薄荷、茴香等蔬菜献上十分之一,这是应该做的,但你们却把公义和爱上帝的事给忽略了。因为你们注意的事都是不重要的,而你们忽略的事却恰恰是最重要的,这样,你们就有祸了!你们还喜爱会堂里的首位,又喜欢人们在街市上向你们回安。你们如同不显露的坟墓,走在上面的人并不知道。”

    在座的一个律法师向耶稣提出了抗议:“先生,你的打击面太大了,把我们也侮辱了。”

    耶稣立即抨击说:“你们律法师也有祸了,因为你们叫别人担难担的担子,自己连一个指头也不肯动……你们夺走了知识的钥匙,自己不进去,又阻止要进去的人。”(《路加福音》十一37~52)

    耶稣讲过这样一个比喻,他说:“有一个人,他有两个儿子。一天,他对大儿子说:‘孩子,今天你到葡萄园里去干活吧!’大儿子说:‘我不想去。’但他后来改变了主意,就去干活了。那人又去对小儿子说:‘孩子,今天你到葡萄园里去干活吧!’小儿子满口答应说:‘好!’但他父亲走后,他却不到葡萄园里去干活。”耶稣问大家说:“你们说这两个儿子哪一个听他父亲的话呢?”

    人们回答说:“是大儿子!”

    耶稣对他们说:“我实在告诉你们:税吏和娼妓比那些只说不做、阳奉阴违的人先进天国。”(《马太福音》二十一28~31)

    耶稣又解释说:“有两个人到圣殿里去祷告,一个是法利赛人,一个是税吏。那个法利赛人站在大庭广众之中,仰着头祷告给自己听:‘上帝啊,我感谢你。我不像别人那样勒索、不义、奸淫,也不像旁边那个税吏。我一个礼拜禁食两次并把我收入的1/10捐献给殿里。’那个税吏却远远地站在角落里,连头都不敢抬,只是捶胸顿足、痛心疾首地说:‘上帝啊,可怜可怜我这个罪人吧!’我告诉你们:这个税吏倒比那个法利赛人算为义了。”(《路加福音》十八9~14)

    耶稣又说:“盐本来是好的,但是如果失了味,怎能使它再咸呢?或用在田里,或放在粪里,都不合适,只好扔在外面。”(《路加福音》十四34~35)

    耶稣强调说:“那些称呼我‘主啊’‘主啊’的人,不能都进天国,惟独遵行我无父旨意的人才能进去……所以,凡听见我这话就去行的,好比一个聪明人把房子盖在磐石上,雨淋、水冲、风吹,撞着那房子,房子总不倒塌,因为根基建立在磐石上。凡听见我这话不去行的,好比一个无知的人把房子盖在沙土上,雨淋、水冲、风吹,撞着那房子,房子就倒塌了,并且倒塌得很大。”(《马太福音》七21~27;《路加福音》七46~49)

    为了反对当时流行的虚伪、浮夸、言行不一的作风,一向宽容的耶稣向门徒们提出了一个非常严格的要求——进窄门。他说:

    “你们要进窄门。因为通往灭亡的门是宽的,进去的人也多;但通往永生的门是窄的,路是小的,找着的人也少。”(《马太福音》七13~14)

    “人到我这里来,若不爱我胜过爱自己的父母、妻子、儿女、兄弟、姐妹和自己的性命,就不能做我的门徒。凡不背着自己的十字架跟从我的,也不能做我的门徒。”(《路加福音》十四26~27)

    有一个人要跟从耶稣,他说:“主啊,请允许我先回去安葬我的父亲。”

    耶稣对他说:“让死人去埋葬他们的死人吧!你应该去宣扬天国。”

    又有一个人说:“主啊,我要跟从你,请允许我先回去向家里的人告别。”

    耶稣对他说:“手扶着犁向后看的,不配进天国。”(《路加福音》九59~62)

    可见,耶稣对天国成员的要求是非常严格的。为此,他提出了一种新的人际关系标准;用信仰关系取代亲属关系,也就是说,人际关系的首要准则不是亲属关系,而在于是否遵行上帝的道。他说:“凡听了上帝的道而遵行的人就是我的母亲和我的弟兄姐妹。”(《马太福音》十二50;《路加福音》八21)他甚至提出了“我来是叫人与父亲生疏、女儿与母亲生疏、媳妇与婆婆生疏”,因为“爱父母过于爱我的,不配做我的门徒,爱儿女过于爱我的,不配做我的门徒,不背着他的十字架跟从我的,也不配做我的门徒。得着生命的将要丧失生命,为我丧失生命的将要得到生命。人接待你们,就是接待我;接待我,就是接待那差我来的。”(《马太福音》十35~40)“如果有人愿意跟从我,就当舍己,天天背起他的十字架来跟从我。因为凡要救自己生命的,必丧掉生命;凡为我丧掉生命的,必救了生命。人若赚得全世界却丧了自己,赔上自己,有什么益处呢?凡把我和我的道当做可耻的,人子在自己的荣耀里并天父与圣天使的荣耀里降临的时候,也要把那人当做可耻的。”(《路加福音》九2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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