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恩来总理既是一位伟大的无产阶级革命家,也是极富人格魅力的一代伟人。他一生都忠诚实践着一个*党人的崇高宗旨,体现着一个*党人的高尚品格,被誉为“全党楷模”。
周恩来生前长期实行不成文的十条家规:一、晚辈不准丢下工作专程去看望他,只能出差顺路时可以去看看;二、来者一律住国务院招待所;三、一律到食堂排队买饭菜,有工作的自己买饭菜票,没工作的总理代付伙食费;四、看戏以家属身份买票入场,不得用招待券;五、不许请客送礼;六、不许动用公家车子;七、凡个人生活能自己做的事,不要别人来办;八、生活要艰苦朴素;九、在任何场合都不要说出与总理的关系,不要炫耀自己;十、不谋私利,不搞特殊化。
周恩来对自己制定的“十条家规”,以纯洁的无产阶级意识,彻底的自我革命精神,优良的*党人作风,高尚的无产阶级品格,率先垂范,对家人言传身教,贯彻始终。
新中国成立以后,周恩来作为党和国家内政外交的总管家,他十分鄙视那些假公济私、损公肥私的剥削阶级利己主义的自私观念及其**行为。坚持正确处理个人、家庭与国家、社会的关系,一贯公私分明、克己奉公,自觉履行私事用车自费制度,他把到医院探望生病的老同志,到*人士家中拜访和征求意见,去宾馆看望国际友人等许多为公的交际用车也算作私事,自付汽油费。对自己的亲属来往,要求同样严格。他一再提醒司机老杨同志:“我的确任何亲属来京都不许派车。”就连淮安老家唯一的长者、他的八婶母在1952年两次进京去探望他,他都没有派车子去接过一次。无论情况多么特殊,他也决不允许家人或身边的工作人员用公车去办私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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