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日,日军在下关草鞋峡,将我男女老幼同胞57万人集体残杀,然后浇以煤油,纵火焚烧,骸骨投入江中。
这一段时间内,日军还在上新河一带残杀我国被俘军人及难民28730万余人。
总之,正如当时目睹者、南京同善堂掩埋尸体组组长刘德才,在1947年向南京军事法庭提供的证词中所说:“12月,日本进城时的大*惨极了。各街各巷都能看到被杀的人,有的是刀刺的,有的是刀砍的,有的是枪杀的,有的是火烧的,有的是奸后又杀的。东一堆西一堆,左一个右一个,不忍看不忍见,还有许多人衣服被脱光,关在制造局的楼上用火烧死了。”南京城里尸骸遍野,人血染地,简直成了一座血腥的人间地狱。
更令人发指的是,日本兽兵以杀人为乐,甚至开展“杀人比赛”。中岛部队的两名少尉,在侵占江苏句容时,就开始进行“杀人比赛”。他们无耻地约定:谁先杀满100人,谁就夺取锦标。一路杀来,到汤山时,一人杀*人,另一人杀了78人。攻陷南京后,二人继续“比赛”,很快,一个杀死106人,一个杀死105人。但究竟谁先杀死100人,无法判明,又改为以杀死150人为标准继续进行“比赛”。一个日军中队长用一把“助广”大军刀,一口气杀死300多人。灭绝人性的日本强盗,还将难民吊在树上当活靶子取乐。有的在难民身上浇汽油然后射击,被弹击火烧的难民满地翻滚,日寇鼓掌狂笑。有的逼着难民脱光衣服破冰摸鱼,难民们受冻难忍,而日寇却手舞足蹈。有的将人头挑在枪上,在街上嘻笑取乐。有的把人捆在电线杆上然后用火烘烤,待人被烧焦后,狂呼而去。至于刺鼻挖眼,开肚扒肠,刺穿喉咙的,更是随处可见。
根据战后日本东京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和南京中*事法庭的调查裁定,在南京大*中,我国死亡人数在30万以上。其中被集体*的有19万余人,零散被杀的有1万余人。但据近几年发掘的新材料证实,被杀害的人数达385万,比原裁定数字还要多。
日寇在灭绝人性地*中国无辜同胞的同时,又犯下*无数中国妇女的滔天罪行。被日寇*的南京女同胞,上至80*,下至七八岁幼女,景状之惨,难以言诉。日军发完兽性后,还灭绝人性地将她们剖腹、刺胸、割乳,施以种种*手段。据事后南京敌人罪行调查委员会的国际人士粗略统计,当时南京城受辱妇女达8万人之多。其中一部分在遭奸污后又被杀害。日军中将谷寿夫本人,不仅亲自持刀杀人,还像*一样在大街上*妇女达10人之多。
日军还在南京城内疯狂地焚烧劫掠。沿中华门至下关江边,到处浓烟滚滚。日军对繁华街区的店铺、仓库和一般民宅大肆掠抢,然后付之一炬。南京最繁华的商业区街道太平路被烧成一片焦土,市内其它各商业区也遭同样浩劫。全市约有1/3的地方化为灰烬。
由上所述,日寇在占领南京后的一个半月内,对中国人民犯下了弥天大罪。日军在南京的大*,是人类历史上最野蛮、最可耻的暴行记录。战后,南京大*的主要凶犯松井石根、谷寿夫等都分别受到绞死或处死的惩罚。但是,这一沉痛的国耻,是永远难以从每一个炎黄子孙的记忆中消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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